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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招 製造共鳴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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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03日 05:35
2010年09月03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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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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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駱忠良表示,遇上這類被挾持事件,首先應該想辦法和槍手分享經驗、製造共鳴,以建立溝通關係。以這次事件為例,槍手門多薩本是警察,自稱被不公平解僱。人質大可以說:「我以前在香港都遇過很好的警察,但卻被人誤會」,或者「我也曾被僱主無理解僱,明白你的感受」等。在非常時期,講些少大話也無可厚非。

亦可趁他仍心平氣和及理性,非常婉轉地使用激將法。例如提醒他說:「警察是受人尊敬、保護人民的職業,我相信你斷不會傷害婦孺和手無寸鐵者。」或「你也不想過去幾十年的聲譽毀於一旦吧。」;「放了婦孺,你的形象會更好。」

第2招 交換條件

第二步,是詢問槍手有什麼需要,看看有什麼可以和他交換,至少爭取部分人質獲釋。在這次事件中,槍手主要訴求是復職,但取回那100萬披索(約17.3萬港元)退休金,也是目的之一,特別是在事件初期。駱忠良認為,以現場23人來說,也可能夾到數萬港元給他。大可以和他談判,先給他數萬港元,要求他先釋放部分人質,讓出去的人再找10萬港元回來,或者存入其家人戶口。

又或者,向槍手表示,其實挾持你們沒有什麼大作用,倒不如釋放你們,讓你們幫他做些東西。例如,你們可以幫他拍攝DV向外發放,幫他向外發表聲明,幫他作「公正」的報道,協助「平反」。至於長者,則可以身體不適為由,爭取釋放。例如,按着心口表示心臟不舒服,或者吃藥給他看。

第3招 必要時應反抗

另外,亦不應完全排除反抗的可能。以這次事件來說,由於槍手不懂廣東話,人質可以商量如何反抗,而不讓他知道。通常在這種情形下,人質之中成員最多的小組或家庭可以擔任非正式的領袖。因為小組或家庭內的成員溝通得較好,可能一個眼神已會意。駱忠良盛讚,梁錦榮已負起這責任(他的家庭5名成員都成為人質)。只可惜發難時間太遲,那時各人已被迫分開坐。而且,槍手殺害謝廷駿後,已面向車內,梁錦榮本人亦不在第一排座椅。除了初期釋放部分人質,以及接收食物是反抗的好時機之外,最後一個好時機,應是槍手將謝廷駿鎖在車門時。因為這時他已經開始動殺機,但卻面向車外,背向車內。只要將他踢出車外,幾個成年人按着他,應有很大的機會制服他。

此外,人質亦不一定要手無寸鐵的反抗,大可以運用現場的資源。例如,若車內有滅火筒,便可以滅火筒噴槍手,令他視線受阻,無法看清楚開槍。

若沒有滅火筒,亦可以使用隨身的蚊怕水、止汗噴霧、噴髮膠、香水等。若有樽裝或罐裝汽水,亦可以搖勻來噴他。或者準備一些恤衫、外套、大衣、大毛巾等,在發難時蓋着槍手頭部,亦可產生相若作用。而相機、DV機、腳架、高踭鞋等硬物都可以作為武器,用來攻擊槍手頭部,女士則可以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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