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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會質疑 股東會保留「數人頭」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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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9月03日 05:35
2010年09月03日 05: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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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訊盈科(0008)去年的私有化風波,促使港府研究股東會「數人頭」機制的廢存。港府日前公布諮詢總結,表示傾向保留「數人頭」機制,但加入法院酌情裁決的安排。不過,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不明白為何當各界的回覆大多是支持撤銷「數人頭」,港府卻決意保留。

「數人頭」機制源出《公司條例》第166條,企業議決私有化時,有關決定除必須獲得四分之三股權(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支持外,亦須同時得到超過一半在場股東(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投票同意,即是計算股份數目之外,也要計算股東數目,即要有足夠「人頭票」,以保障小股東利益。

然而,不少公司為了確保私有化得到足夠「人頭」支持,在議決私有化前,均會部署「拆票」或「種票」行動。然而,本港沒有法例訂明「拆票」或「種票」屬違法,這令「種票」是否合法,成了一大「灰色」問題。

建議授法院酌情權

港府早前就《公司條例草案》修訂展開第一期諮詢,當中包括檢討「數人頭」機制。港府共收到164份意見書,就當中備受關注的「數人頭」安排,港府表示傾向保留,但建議授權法院於特殊情况下,可酌情不採用,防止有投資者透過持有較少股數,藉數人頭安排來影響投票結果。

上市公司商會:主要團體倡撤銷

黃明偉指出,絕大部分向港府提交的意見書,都支持撤銷「數人頭」,當中除了上市公司商會,還有會計師公會、董事學會、特許秘書公會、總商會、以及兩個律師公會等。他認為本港各主要專業團體及上市公司,都不贊同保留「數人頭」,不明白港府何以得出「數人頭」機制值得保留的結論。支持保留「數人頭」機制的,有證監會和銀行公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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