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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發表諮詢文件,探討如何因應香港的情況,落實稅務事宜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料的國際標準。諮詢為期兩個月,至6月30日。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去年7月公布的國際標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託管人、保險公司及經紀等須審查,辨識和備存非香港稅務居民帳戶持有人的資料,向稅務局申報,稅務局會把相關資料每年送交自動交換資料伙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當局過去數月一直與金融界持分者保持接觸,蒐集其初步意見。政府期望於2016年年初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期在2018年年底前首次自動交換資料。
諮詢文件可於該局網頁下載,市民可以傳真(2179 5848)或電郵提交意見。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發表諮詢文件,探討如何因應香港的情況,落實稅務事宜自動交換金融帳戶資料的國際標準。諮詢為期兩個月,至6月30日。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去年7月公布的國際標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託管人、保險公司及經紀等須審查,辨識和備存非香港稅務居民帳戶持有人的資料,向稅務局申報,稅務局會把相關資料每年送交自動交換資料伙伴。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當局過去數月一直與金融界持分者保持接觸,蒐集其初步意見。政府期望於2016年年初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期在2018年年底前首次自動交換資料。
諮詢文件可於該局網頁下載,市民可以傳真(2179 5848)或電郵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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