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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例實施後 仍存爭議空間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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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26日 06:35
2015年04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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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雖然一手新例生效近兩年,惟法例上仍存有不少爭議空間。在新例規管下,樓書不再顯示單位管理費資料,令買家難以預算每月管理費開支,此新安排一度惹來市場批評。


不列管理費惹批評

去年11月消委會曾經發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研究報告》,強調管理費對所有買家,尤其對上車客而言是每月必要支出,惟銷監局卻認為,新盤每月管理收費需在項目落成後才可落實,發展商亦可在樓書以外的刊物提供管理費等資訊,爭議至今仍未解決。


另在一手新例下,新盤開價亦受法例約束,發展商必須因應樓盤規模而推出一定數量的單位,惟個別發展商在制訂銷售安排時,會保留價單內部分單位不作發售,以測試市場反應,日後再加價、重新推出銷售安排再發售餘下單位,做法亦曾惹來公眾關注,被批評「擠牙膏」式賣樓。


消委倡價單全部同步開售

消委會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該會認為一手新例為規管新盤銷售過程訂定基礎,但在執法和監管範疇上仍有改進空間,建議透過修例,確保價單上所有單位必須同步發售、而監管當局亦應加強巡查及增加懲罰,有助增加銷售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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