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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租金持續高企,劏房幾供不應求。有業主為加快租客遷出,以斷水斷電、拆熱水爐、拍門騷擾等方式迫使租戶遷走,甚至有劏房戶遇到由房東派來的人持"界刂"刀要求簽紙同意遷出。有團體接觸到101名於3年內曾被逼遷的劏房戶,當中38%於3年內被迫搬遷兩次或以上;41%表示由於業主大幅加租而被迫遷出,加租幅度平均為16.7%,最高達111%。
兩成搬遷通知期少於1月
社區組織協會建議政府成立獨立仲裁及執行部門,協助基層租客處理租務問題;並修訂租住權保障,規定遷出通知期最少為3個月,保障租客有足夠時間尋覓居所。
社協於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訪問101名劏房戶,15%住戶被要求少於1個月內搬走,4%住戶更被要求立即搬走,涉違反合約條款要予租客一個月遷出的安排。另外,12%受訪者在搬遷過程與業主在金錢及通知期有糾紛,6%曾被濫扣按金、6%被威脅斷水斷電、3%遭惡言相向、2%受電話滋擾、1%更涉及刑事破壞。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游佩珊表示,基層被業主逼遷情况嚴重,租客在通知期短促下遭逼遷,但九成業主卻沒有對租客提出賠償,兩成受訪者亦沒有簽訂租約,九成受訪者租約亦沒有向政府部門打釐印。
劏房戶潘先生去年以2400元月租租住深水埗80呎劏房,租約原定今年6月屆滿,但業主在約滿前4個月,以單位維修為由,要求潘先生以6000元月租搬至另一100呎單位。潘表示,曾有聲稱是房東派來的人持"界刂"刀恐嚇,要求他簽署「遷出同意書」。65歲的獨居長者黃女士亦因不願約滿前被逼遷,而遭業主截水電、拍門騷擾、拆私人信件及擅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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