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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費致盈警 免重複披露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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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30日 06:35
2015年04月30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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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半新股盈警潮曾困擾新股市場,當中迅速發盈警原因之一是龐大的上市開支導致業績倒退,但投資者對此無不嘖嘖稱奇。不過,證監會在最新一期《企業規管通訊》內稱,指示這類盈警如已在招股時披露,之後則不用再公布,認為不屬內幕消息,重複披露事實並無必要。但有市場人士則認為,這項界定本末倒置,反而有可能令投資者更加混亂。


證監會稱部分半新股因上市開支而發盈警,如之前已於招股書內披露,日後再重複披露相關資料,可能引起市場混亂。證監會指,這些費用須在公司的招股章程內公布,故早已為公眾知悉,故除非盈利情况與招股書有明顯差別,才需要發內幕消息公告。


彭偉新:再盈警予投資者心理準備

實際上,多隻半新股曾因上市後極速盈警,令監管機構為人詬病,被質疑把關不力。當中以強泰環保(1395)最誇張,上市翌日已發盈警,創上市公司最快發盈警紀錄,而其他股份在半年至1年內,公布業績倒退甚或轉盈為虧(見表)。


對此,京華山一研究部主管彭偉新表示不認同,半新股重複發盈警會令市場變得混亂。「理論上是沒需要再講,但不代表是畫蛇添足,招股後再盈警一次,反而可以給投資者心理準備。」他指出,招股書縱有披露,但個別投資者或沒留意到,如公司公布業績當日,突見業績倒退,有機會令市場更混亂。」


證監:核實上市文件 屬保薦人責任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指出,一般投資者未必會留意,多達數百頁的招股書,而公司發盈警的用意,亦是刻意提醒投資者,故認為重複公布並非沒必要。「感覺上有點開倒車,明明要市場公開透明,現在似是本末倒置。」


同時,近年個別半新股被揭上市時披露不足,證監會亦在通訊內,釐清盡職審查是保薦人的責任。證監表明監管機構不可能核實上市文件內的資料,而審閱文件的目的,主要是評核投資是否獲得充足的資訊。故此,通訊中也強調,「保薦人倚賴證監的查詢,從而發現披露不足的問題,是不可以接受」。


明報記者 岑梽豪、廖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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