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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明確提醒危險範圍 未必賠足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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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01日 06:35
2015年05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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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半噸重的冷機氣組件從天而降,擊碎地磚及鑿穿地底水喉,更令一名女生重創。警方指現場沒有設置圍板,正調查案發時工人有否提醒行人遠離工程範圍。有保險業人士指出,如有人擅自進入封鎖範圍而受傷,未必會獲得保險賠償。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就一般工程而言,承辦商在開工前均會購買工程第三者意外保險,有時也會與大廈業主或管理公司聯名購買,高空工程的承保額不會少於1000萬元。工程期間如有財物損毁,或造成人命傷亡,受害者可向保險公司追討賠償,如追討金額超出承保額,則需由相關承辦商或業主負責。


他續稱,如工程設立了封鎖區域,或有明確指示提醒路人禁止走近危險範圍,一旦有人進入工程範圍受傷,則未必能獲得足額賠償。他又指學校亦會為參與課外活動的學生購買個人意外保險,保額每間學校不同,但金額通常不大,學生在活動期間如受傷,亦可按實際情况提出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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