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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因應情况執法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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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10日 22:35
2010年09月10日 22: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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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年前遭票控阻街後獲撤控的街頭藝人蘇春就,今年4月再涉表演阻街被票控,昨又獲判無罪。被問到是否覆核裁決,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將研究裁判官判決的理據及主控官的報告,才決定是否跟進。

至於判決會否影響警隊執法,警方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尊重法庭裁決,若有事發生,警方接報到場了解後,會因應個別情况採取行動。食環署表示,規管街頭賣藝不屬署方職權範圍,判決不會影響他們執法。

公民黨梁家傑歡迎裁決,形容今次是「街頭表演的勝利」,判決進一步肯定《基本法》第34條對港人文化活動的保障。他批評政府推行街頭文化藝術政策前,無諮詢街頭賣藝者意見,認為康文署不應將表演局限在指定區域,令表演者未能與行人互動及接觸,難達到街頭表演的目標,建議政府參考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如台灣向賣藝者實施發牌制度等。活躍於旺角行人專用區的劇團「好戲量」,希望政府訂立長遠文化藝術政策,為將來西九文化區建成後,培養更多表演者、觀眾及藝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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