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46歲救生員昨早踏單車時,在馬料水海濱長廊昏倒地上,兩名漁護署「捉狗隊」職員路過發現,但未即時報警,而是走到附近小食店通知女東主,幾經轉折後由正在現場巡邏的康文署職員報警,惟救生員送院後不治。康文署職員事後斥責漁護署人員不即時報警致延誤救人,漁護署則辯稱兩名職員剛巧同時沒有手機在身。
46歲的死者戴國強生前在康文署轄下的大埔游泳池任職救生員,獨居於大埔太湖花園,據悉他生前並無長期病患,明天(11日)本來是其生辰,但昨日卻不幸猝死。死者的姊姊及其他親友事後趕往醫院了解,聞悉噩耗後均傷心不已。
從容不迫通知小食店報警
現場為大埔馬料水海濱長廊近科研路的碼頭。據了解,戴某每天早上均會踏單車由大埔往沙田方向,途經上址時都會在碼頭旁的玻璃天幕下稍作休息。昨早10時許,兩名當值的漁護署「捉狗隊」職員到上址工作時,發現戴某昏迷倒臥在玻璃天幕下,但二人未有即時報警,卻走到約30至40米外的小食店着女東主報警,之後便離開。
小食店女東主形容,當時二人是「施施然」走過來,從容不迫地指着碼頭說有人暈倒,叫她報警。女東主聞言後走出店外察看,兩名正在小食店清理垃圾的康文署女職員亦同時看到有人昏迷。不過,三人也沒有立即報警,由其中一名康文署女職員致電通知正在海濱長廊巡邏的上司楊先生。
楊先生事後稱,接到下屬電話時剛巧路過碼頭,看見戴某昏倒在單車旁,已無知覺,面色紫黑,他見狀立即報警。
漁護署:兩人手機遺車內
救護員接報到場後為戴某急救,可惜返魂乏術,送院後證實不治。楊先生事後斥責漁護署人員沒有即時報警,未盡公職人員責任,「同事看到他們大約10時半到達海濱巡查,直至我報警時已經是10時55分左右,至少拖延了10多分鐘!」不過,為何兩名下屬同樣不即時報警,反而要致電通知他,楊先生則為下屬辯護,指她們可能受驚,不敢上前查看。
漁護署事後證實,事發時的確有兩名動物管理隊(俗稱「捉狗隊」)隊員在現場巡查及打擊流浪狗,其間發現有人倒卧地上,由於他們均把手機遺留在汽車內,所以選擇走到附近的小食店通知女東主報警。不過,楊先生質疑漁護署的解釋,「手機是隨身物品,怎會兩個人都把電話留在車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