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神州點線面之政﹕辦證大長征 奔波兩月蓋40章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0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09日 06:35
2015年05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生孩子要「准生證」,住址證明要「戶口簿」……廣州一名政協委員早前統計,內地人一生必須領取103種不同的證件或證明,當中包括畢業證、執業資格證、退休證等等。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近日一番話:「一個公民要出國旅遊,需填寫『緊急聯繫人』,他寫了他母親的名字,結果有關部門要求他提供材料,證明『你媽是你媽』!」引起了舉國的關注和議論,內地傳媒紛紛跟進報道,揭發慵懶官員只要有一點點審批權力在手,往往恣意阻撓民眾,甚或從中漁利。


明報記者

河南「大河網」昨日報道,在生育、死亡、遷移、定居等人生不同階段的大事中,內地人都要領取不同的證件或證明。在芸芸證件中,「准生證」是內地民眾最反感的證明之一。家住河南洛陽的譚女士抱怨說:「生大寶的時候辦證遭遇過難題,開各種證明、來回跑了幾趟,一個多月才把准生證辦下來。有了經驗,剛懷二寶我就開始着手辦了,沒想到這次依舊是艱難的『辦證之旅』。」


開獨生證勞煩繼父繼母

譚女士解釋稱:「難就難在,我沒法證明自己是獨生女。由於自己的『獨生子女證』是30多年前辦的,早不知道被母親塞到哪兒去了。怎樣才能證明自己是獨生女呢?如果我們家是正常家庭還好說,可是,我父母早就分開了。這樣,我不僅需要證明他們倆只生了我一個,還要證明:他們各自再婚後,沒有再生娃。」內地目前城市居民實行「單獨二胎」政策,即父母中要證明一人是獨生子女,才有資格生產第二胎。譚女士的情况或許她丈夫不是獨生子,只有證明她是獨生女的情况下,當局才允許她生產第二胎。


她說,自己與父母一起踏上了「證明之路」:首先,要到辦事處開具父母婚內只生了譚女士一個孩子的證明,這還好辦,因為都是幾十年的熟人,大家都知道情况;其次,父母還需要到現在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分別開具他們再婚後沒有再生娃的證明,「這就難了,因為這不僅涉及我父母,還得加上我的繼父和繼母,一共要開4份證明!」

可是,譚女士的繼母沒有工作,沒有單位能證明她再婚後沒有生過孩子,到街道辦事處之後,對方也表示居住時間太短,無法開具證明。後來,繼母只好寫了一張「保證書」,請10個鄰居簽了名,才在街道開出了這張證明。結果,為了辦這張證明,蓋章、簽字40多個,接觸單位七八個,接觸工作人員20多人,耗時2個月,包括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等花費逾800元人民幣。


孕婦煩為失蹤女辦死亡證

此外,在電影《親愛的》中,丟失孩子多年的兩夫婦最終選擇再生一胎,卻被告知需要證明第一個孩子已死亡,夫妻倆幾近崩潰:「我兒子沒有死,為什麼要辦死亡證明?」現實生活中,鄭州一名女子遇到同樣的問題。幾年前,她和女兒逛街時,她從袋中拿水準備給孩子喝之際,孩子就不見了。她說:「報警、發帖、按照可能的線索去找,但怎麼都找不到,絕望了。」今年年初,她懷孕,剛剛到來的一絲慰藉又被准生證「難產」的憂愁所掩蓋,不知如何去為失了蹤的第一個孩子領取「死亡證」才好。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