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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居屋不設入息審查 不致浪費人才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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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11日 06:35
2015年05月1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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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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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筆者在本欄曾介紹的新版居屋構思,獲不少人支持,但也有人提出質疑。


有人問:如果售價如筆者建議,標準單位定價為本港住戶入息中位數的十倍,不設入息審查,會不會引來大批討便宜的人申請,以致最後房委會無以為繼?

房委會每單位可賺逾百萬

報載最近將軍澳公屋寶林邨錄得「天價」成交,涉及寶泰樓中高層23室,近日以430萬元(已補地價)沽出,實用面積490方呎,呎價8776元,成為「公屋王」,可見實用面積400方呎的單位今天大有可能索價350萬元。如果按10倍家庭入息中位數計價,新版居屋標準新單位索價288萬元。本年4月29日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在立法會回答議員的提問表示,平均公屋2016-17年的建築成本估計為117.24萬元。如果新版居屋質素較佳,單位成本高達150萬,不計土地成本,以每單位計算,房委會仍會賺百餘萬元。


不設入息審查其實是這個建議最突出的優點。首先,任何入息和資產審查都難免會造成破壞性很大的扭曲。我們不時聽到有人為維持申請公屋或居屋資格放棄升職加薪的機會,這明顯浪費人才。付出人才浪費的代價,為的只不過是希望公共資源能更好為基層市民造福。但同樣的目的,如用另一種方法也可達致,卻能免卻因扭曲而浪費人才,當然應取後者。


設資格審查 篩走投資者富有者

為了要使資源更有效地扶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可設如下要求:

一、新版居屋只供沒有持有任何物業的人士申請;

二、購入者只要仍是業主就不得持有任何物業;

三、只供業主自住,不得租出;

四、轉售不設時間上的限制,但轉售對象只限從未購入新版居屋和願意不在此之外置業的人士;

五、新版居屋不供單身人士選購,夫婦一旦購入雙方均算已用去此一生一趟的受資助置業機會;

六、新版居屋實用面積不超過400平方呎,屋苑設備應以簡樸為原則。


如此設計,基本上篩走以置業為投資渠道和經濟條件尚佳的人士。如以置業為投資的,當然會視新版居屋為畏途。經濟條件尚佳的人士,多不會願意長期居於只能滿足基本需要的單位。


有人問如何監察業主是否確實居於指定單位。由於很容易查到業主有否持有其他本港物業,他不可能居於其他自置物業。由於私樓租金高,沒人會租住其他單位而閒置所持居屋單位。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 研究中心主任

[何濼生 濼觀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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