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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警方踏出另外半步 果斷了結誤捕事件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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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13日 06:35
2015年05月1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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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錯誤拘捕智障男子,並一度落案控以誤殺罪名事件,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昨日上午致電港台的Phone in節目做出解釋。這是事件發生以來,警方高層首次面對公衆,有積極意義。實際上,呂漢國的說法認同了警方處理此事有不對之處,只是他吝於向當事人及其家人致歉。此事的是非對錯明顯清晰,若未能果斷處理,而讓事態持續發酵,實屬不智。至昨晚深夜,警方終於踏出另外半步,向當事人表示抱歉,否則的話,事態發展下去,或會陷於更被動景况。


助理處長親自解畫

顯示警方擺正態度

警方昨晚發出新聞稿,表示在調查屬嚴重罪行的兇殺案過程中,「為尋求事實真相,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警方表示抱歉」。我們認為,警方的抱歉雖然遲來,但對解決事件有正面作用,也顯示新任警務處長接任後,警方對辦案過程中的錯誤,持有正視及反省的態度,未來可望有助改善警方與社會的關係。


警方處理具爭議涉警事件,以往多由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應對傳媒提問;昨早致電港台的呂漢國是助理處長,在警隊中級別甚高,由他出面向公衆解釋事件,顯示警方對此事甚為重視,相信也具有顯示誠意的考慮。警方就此事擺正了態度,是值得肯定的轉變。


呂漢國的解釋和答覆節目主持人的提問,基本上與過去警方發言人的說法相同,即重申有按程序處理,例如發現被捕當事人是智障人士之後,即已通知其家人陪同錄口供等。另外,呂漢國強調警方檢討此事,甚至具體指出檢視到底是程序不足抑或無按照程序,並透露日後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錄口供時,除了安排家人或監護人等在場外,會檢討是否安排專家協助。由此看來,警方直面此事並謀求改善,在自省方面同樣擺正了態度。


過去數日,當事人的家人或一些社會人士要求警方就「誤捕誤控」道歉,警方當時對此沒有回應;昨日上午,呂漢國表示明白和理解當事人與家人的感受,對他們送上祝福,希望他們盡快放下事件,恢復正常生活,云云。呂漢國的說法與警方對道歉訴求置若罔聞相比,反映警方轉變了取態,借用佛家的「放下」然後「自在」,也有深意。不過,對當事人及其家人而言,無辜捲入命案,舉家折騰了數天,他們期望得到一個公道說法,以撫平受到的無形傷害,要求警方一句道歉,於情於理並不算苛求。當事人與家人心靈平復之後,自然就會放下自在,重過正常生活。


警方發言人以至呂漢國就此事的說法,一直強調已經按程序處理;倘若從通知當事人的家人陪同錄口供,那確實按程序辦事,只是按程序不等於守規矩。例如警員在錄影口供中,盡多引導認罪提問,對當事人不公平;當事人口供紙有完整語句表述,被認為踰乎自閉智障人士的能力,當事人的家人質疑口供有加工編寫之嫌。另外,當事人被扣留期間,警方以他未提出要求為由,罔顧其服食藥物的需要,而當事人的家人則表示曾經多次提出,警方卻不理會。


警方致歉正確

應再公開交代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是,當事人被捕翌日,警方帶同當事人及其家人到屯門的院舍蒐證,看過錄映帶及職員證明,遛狗老翁在沙田被人推倒致死當晚,當事人其實在院舍,那是有當事人獲派藥物、洗澡及吃飯等時間紀錄。所以,當事人有最重要的不在場證據,任何受過刑偵訓練和稍有經驗的查案警員,正常情况下都不應該忽略。此外,即使如警方後來的說法,要找到當日照顧當事人的院舍職員才可作實,可是警方在拘留當事人將近48小時的處理,除了落案控告誤殺罪名之外,還有其他選擇,例如交保候查等,警方卻選擇「煮死」當事人,如此偏離正常刑偵操作,最使人費解。


當事人的遭遇,按迄今所知情况,說明他受到不公平對待;嚴格而言,當事人遭遇的一些情節,甚至可說是欺凌了。自閉智障人士無能力自理,按當事人錄口供情况與口供內容,箇中有只求「破案」、俗語說「砌生豬肉」的操作和影子,這是最使人忐忑不安之處。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警隊最烏煙瘴氣之時,兵匪不分,「差人」的辦案手法多旁門左道,今次自閉智障當事人的遭遇,當然不能說舊「差人」借屍還魂,重施故技;不過,今日的現代化專業警隊,卻對明知不在命案現場的自閉智障人士那麼輕易就落案控以誤殺罪名,是無心之失抑或有意為之,公衆需要答案。


警方對誤拘事件表示抱歉,在爭取理解和重塑官民信任踏出重要一步;而警方強調檢討改善,其實是變相承認處理有問題。其實,檢討改善與向當事人及其家人道歉並沒有連動關係,警員辦案犯錯誤,侵損了當事人的權益,影響了一個家庭的正常生活,理應先向當事人及其家人道歉。查明事態之後,再向公衆交代和採取補救做法,此舉可顯示警隊的擔當和重塑警民良性互動關係的決心。若警方在呂漢國公開回應之後,未能踏出另外半步,果斷了結此事,此事或演變成為警隊的毒瘡,甚至連累政府,就太不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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