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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任警務處長盧偉聰甫上場,旋即面對警方就沙田美林邨老翁被殺案的「拉錯人事件」,事件發展至此,再不是單純警方調查案件手法的問題,而是關係整個警隊能否重建威信與市民互信的關鍵。警方最終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表示抱歉,新一哥總算沒有讓前任人的「no sorry sir」作風成為自己的羈絆。
警方在這宗兇殺案中,高調拘捕及控告一名患有自閉症和中度智障的男子誤殺,在拘留事主逾50小時後,證實事主有不在場證據才低調撤銷控罪。連日來,事主家人及其留宿的院舍所發放的資料,顯示警方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或出現重大錯誤。
一、事主家屬質疑,警方在拘捕該名智障男子後不久,已從家屬知悉當事人患有自閉症及智障,但在沒有專業人士、家人及相關人士陪同下,錄取首份書面口供,或有違警隊內部指引。
二、家屬指警方錄取的口供中,顯示事主能清晰表示犯案時間、地點等,與事主平日無法表達完整句子情况不符,質疑警方自行重組證供。
三、警方於5月4日晚落案控告事主誤殺,但院舍發表的聲明顯示,警方在控告事主前,已從院舍取得閉路電視錄影紀錄及相關文件。那警方為何在4日聯絡上院舍相關職員及取得有關紀錄後,仍落案檢控?
由於事件涉及一名身體和精神狀態有缺陷的弱勢人士,警方是次處理案件的手法,讓人覺得警方為了盡快破案,而在蒐證過程中馬虎行事,甚至欺負弱者。加上家屬手持的口供紀錄文本及院舍的陳述,均是有力的事實反擊,警方實難以抵賴。
隨着警務處前處長曾偉雄的離開,現是警方與市民重建互信關係的契機,雖然警方未如事主家屬所要求來一句正式的道歉,但新一哥領導下的警隊,至少擺脫了前一哥死不認錯作風,表達抱歉之意,應該一讚。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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