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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式互聯網金融 難創新業務模式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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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18日 06:35
2015年05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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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國神創板(神州股民給中國創業板的調侃)第一大股東方財富(300059)在上周五收市市值1302億元人民幣,相當於龍頭地產公司萬科A股的市值。東方財富的股價從去年七月底的10元人民幣不到,攀升到上周五收市的76.92元人民幣,賣的是「互聯網金融」這五個字。


官商「有商有量」 內地成就更高

中國創業板現在的「互聯網+」泡沫,是重複2000年美國的互聯網泡沫,更變本加厲,沒有質的分別。中國股民在抱團取暖、自我陶醉,他日泡沫破了,傷害更大。我沒興趣研究泡沫,畢竟這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事。我留意東方財富,是因為它主力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天天基金網),和我公司的網上基金平台(iFund.com.hk)業務相似,有參考價值。


所謂互聯網金融,是內地慣用名詞,美國多稱FinTech(Financial Technology),包涵的東西不止互聯網。中國的互聯網金融業務,多是B2C和C2C,包括電子/第三方支付、電子貨幣、P2P、眾籌、小微貸、證券/基金/保險/理財產品平台、網上銀行等。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突然在香港流行,皆因特區政府催谷。香港是個國際金融中心,特區政府又一直口說要鼓勵創新科技。金融結合科技,似乎順理成章。


互聯網金融的特點,是以互聯網和移動通訊技術,開拓金融業務,對象是普羅大眾,無遠弗屆。互聯網金融另一特點,是它的創造性破壞本質,會顛覆現有金融業務,現在的金融機構會牴觸;而它的顛覆性創新,往往顯示現行法規的不足,挑戰相關監管機構的權力。互聯網業務是高度可擴展(highly scalable)的商業模式,市場越大越好,但初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吸引足夠群眾(critical mass),不是創業者獨力可以承擔。這些特質,決定了中港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差異。


中國大陸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比香港晚,成就較香港大,在規模上更超越美國(但美國在創新商業模型方面依然遙遙領先)。中國的優勢,不單是13億人口的市場,還有年輕一代的創業精神、政策傾斜的幫助、成熟的融通資金通道、寬鬆的監管要求、官商「有商有量」的文化(意外吧?)、創業者之間的交流和氛圍。這些都是香港付之闕如。


港金融業寡頭壟斷 抗拒新玩家

香港金融行業是寡頭壟斷,政府亦是偏大嫌小,既有利益者決定遊戲規則,抗拒互聯網金融的新玩家,毫不奇怪。香港監管機構面對新商業模式的僵硬態度,不少公司領教過,不贅。香港號稱國際金融中心,但只強銀行和證券業務,從天使投資、風險投資、A/B輪融資等創業融資業務,香港都不發達。人家的餘額寶、P2P、眾籌、Robo Advisor和Virtual Fund(美國有,中國還沒有),都違反現有法規。要在香港合法地發展互聯網金融,只是現有金融業務的延伸,不可能是新的業務模式。


御峰理財董事 總經理

mfchan@nobleapex.com

[陳茂峰博士 峰哥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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