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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航太子女獲釋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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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23日 06:35
2015年05月23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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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韓國(南韓)首爾高等法院昨日在二審中判決「果仁返航」案被告、大韓航空前副社長趙顯娥「變更航道」罪名不成立,改判有期徒刑10個月,緩期2年執行,趙顯娥當庭獲釋。她原被判入獄1年,現在被關押不足一半刑期就獲釋,情况與之前多名犯罪財閥後代情况接近。


推翻「變更航道」罪名緩刑兩年

趙顯娥昨獲釋後離開首爾高等法院,面對記者採訪時一度以手掩面,經陪同的大韓航空人員勸說後,她才停下來給記者拍攝,仍然垂着頭、沒回應提問,接着便上車離開。


趙顯娥是大韓航空社長趙亮鎬之長女,事發時任大韓航空副社長。她去年12月5日乘坐從美國紐約飛往韓國仁川的航班時,因不滿空中服務員沒有把果仁放在碟子裏,而是整包遞給她,於是大發雷霆,在飛機正駛向跑道準備起飛時,命令機長駛回登機口,並要機艙長落機。


在過程中,趙顯娥被指對空中服務員和機艙長爆粗口和毆打。之後,她還涉嫌與大韓航空高層呂某一起干預和妨礙韓國國土交通部的調查。她事後道歉,並辭去集團所有職務。


控方今年1月7日對趙顯娥提出起訴,包括涉嫌使飛機變更航道違反《航空保安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暴力妨礙飛機安全飛行、強迫他人、妨礙工作和利用職務妨礙公務執行等。首爾西部地方法院2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趙顯娥1年有期徒刑;她隨後上訴。


針對「變更航道」控罪,高等法院昨日表示,法律並沒為「航道」的範疇確切定義,飛機在停機坪的移動相對自由,因此很難將事件中飛機駛回登機口的過程視為「變更航道」。法院又稱,與「變更航道」的先例相比,被告的行為違規程度「比較輕微」,對飛機保安、安全航運帶來的影響甚微。趙顯娥的辯護律師今年4月1日抗辯時表示,當日飛機在停機坪內移動約17米後重返登機口,停機坪不能被視為航道。


原囚1年 坐牢143日獲釋

此外,法院昨日認為,趙顯娥在被拘留5個月裏,已對自己行為作出反省,並認真反思給受害人留下的傷害,而且她還有兩名年幼孩子要照顧,因此作出上述新判決。趙顯娥自去年12月30日被捕後關押至昨天僅143日,不足原本刑期一半。財閥後代惹禍並非罕見,過往10年,韓國十大財閥家族中有犯罪紀錄的超過9人。不過,以往犯罪財閥常因「對國家的經濟貢獻」,獲輕判甚至得到總統赦免,令韓國人質疑財閥不受監管,犯罪亦可免責。


韓富二代犯法 多獲輕判赦免

不過,趙顯娥在美國仍要面對官司。肇事當天在機艙內受欺凌的空姐金道熙(譯音)上月在事發的紐約入稟,控告趙顯娥推打和侮辱她,有損她的精神衝擊和公平待遇等。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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