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早前筆者發現由劉備創立的蜀漢,其政治生態與香港近年的政治生態相當相似之後,在易中天的新作《三國紀》中,又發現易教授不止一次提及「蜀人治蜀」、「吳人治吳」——雖然「蜀人治蜀」這些概念史學家早就開始討論,但易教授在今時今日再重提這些,總令人覺得他意有所指、借古諷今,側面地談論「港人治港」。他自己有沒有這個意思當然不得而知,不過筆者即管嘗試將他的看法代入香港的情况吧。
前回也提到,劉備的組織路線很清楚:荊州集團是政權主體,原本統治益州的東州集團是團結對象,益州本土士族集團則是防範對象——這個「荊州第一,東州第二,益州第三」的原則也是諸葛亮所堅持的。
「以我為主」作繭自縛
可是這種政策和路線卻成為了蜀漢一個解不開的死結:作為外來政權,劉備和諸葛亮不可能完全相信益州本土集團,因此他們不但不能實行「蜀人治蜀」,反而必須在政治上控制,在經濟上平抑,以防益州士族尾大不掉,否則難以保證蜀漢政權不被顛覆,因此諸葛亮死後最終也出現了希望蜀漢早日滅亡的《仇國論》。
由於這個死結,諸葛亮「既不能誘之以利,又不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義,那就只能繩之以法」。這一點跟香港目前情况十分相似,梁振英政府在缺乏其他手段的情况之下,只得「以法治港」(是法家那種),盡量以法律來建立威信,要做到執法如山、令行禁止,大家才心服口服。所以當時諸葛亮雖則執法公平,但同時亦治法嚴苛,令蜀人無不嘆服,也無不怨恨,就連法正也認為他刑法峻急,跟他級別相近的李嚴亦有所忌憚。
之不過實行這政策的代價也不可說不大,為了使執政地位不被動搖,必須做到「依法治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即使諸葛亮大力提拔屬荊州集團的馬謖,但因街亭之敗,諸葛亮也得大義滅親,揮淚斬馬謖,「于時十萬之眾為之垂涕」,令人痛惜,而諸葛亮亦自貶三級,以身作則,否則難以服眾。
跟劉備創立的蜀漢一樣,孫策建立的也是一個外來政權,而正如蜀漢內部有三股勢力,東吳政權也有三大派系,就是淮泗將領(周瑜)、流亡北士(張昭)和江東士族(陸遜)。孫策殁後,就是靠周瑜為首的淮泗將領及張昭為代表的流亡北士,輔助孫權,保住了江東。
儘管如此,孫權並沒有像劉備和諸葛亮那樣,堅持「以我為主」的組織路線。他意識到他必須讓出權力,拉江東士族入伙,實現政權的「江東化」,做到「吳人治吳」。即使是最重要的軍事指揮權,他也逐步由周瑜(淮泗將領)、魯肅(流亡北士)、呂蒙(南渡平民),最後交到陸遜(江東士族)手裏,而代表江東四大家族(虞、魏、顧、陸)的陸遜和顧雍最後也出將入相,淮泗將領及流亡北士則逐漸淡出東吳政權。
不過,易中天給我們的教訓並非孫權「本土化」的做法就是好,諸葛亮「依法治蜀」的做法就是壞。就結果而言,蜀國雖然最早滅亡,但諸葛亮依法治國、依法用人,其政府最像政府,所以實際上蜀漢是三國中治理得最好的。東吳雖則持續時間最長,但「江東化」卻改變了東吳政權的性質,令孫權晚年深感害怕,對江東士族疑神疑鬼,使政治日益敗壞,君臣離心離德,令吳國成為內部最不穩定的國家,在三國中治理得最差。
「本土化」須防內向偏安心態
誠然,劉備和諸葛亮「以我為主」,不肯讓出權力固然是作繭自縛,但亦正因為如此,蜀國才有力量以攻為守,北伐曹魏,否則蜀漢就勢必如吳國一樣,成為一個保守狹隘的偏安之國,人人安於現狀不思進取,這樣哪裏還能復興漢室?
由此可見,「本土化」不是不好,而實際上也是大勢所趨,但卻很難避免會發展出保守狹隘的偏安心態——要保衛家園當然不是問題,但之後很可能會安於現狀、無以為繼。三國歷史讓我們知道,畢竟江東士族也鬥不過中原士族,「江東化」的東吳終於也亡於晉,港人如果辛辛苦苦爭取實現本土化、「港人治港」,但最終在競爭力上輸給大陸,苟延殘喘,其實也沒有什麼意思,所以必須在本土化與對外發展之間找到平衡。
因此,最重要的教訓是一方面統治集團必須適度地讓出權力,照顧港人的利益,以促成集團與港人之間可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而另一方面亦須防止保守內向心態的形成,影響香港的長遠競爭力。
港人須像東吳一樣,在夾縫中生存,在危機中發展;也要像蜀漢般愈是弱小,就愈要奮發圖強——以弱為強,猶可自保,如不主動進攻,就只有坐以待斃;亦要像諸葛亮那樣集中考慮根本和長遠利益,反對匹夫之勇、教條主義——這就是香港的宿命與生存之道。
袁彌昌 中文大學全球政經碩士課程客席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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