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印巴西「夾嘴形」 備戰巴黎氣候大會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24日 06:35
2015年05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巴黎氣候大會步伐漸近。由於此次會議將確立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秩序」,因此與會各方在此次大會博弈的激烈程度料直追哥本哈根。


利用莫迪訪華和李克強對巴西的出訪,中國短時間內和印度、巴西完成「對表」,從而推動基礎四國(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在談判中的協調一致,用一個聲音捍衛發展中國家利益。


協調一致 捍衛共同利益

回顧聯合國氣候談判的歷史,2009年無疑是一個重要的節點。當時,齊聚哥本哈根的各國領導人吸引了全球的聚光燈。


在近年來氣候談判步履維艱的情况下,聯合國、氣候談判秘書處都希望通過邀請各國領袖參與的「峰會」模式,提升會議的受關注度,從而促使各國領導人超越斤斤計較的談判,發揮政治領導力,將談判從泥潭裏拉出。


除了在形式上做足功課,巴黎氣候大會的議程也有足夠的分量:從時間來看,目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各類協議的時間範圍,均指向2020年前。2020年後怎麼做,由巴黎的談判決定;


從格局上看,從1990年至今,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一直是一個二分框架:發達國家需要絕對量的減排,並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支援;發展中國家則根據自身能力,自主減排。


在巴黎,發達國家希望打破「區別」、強調「共同」,將所有國家納入一個減排框架下;而發展中國家則希望在新協議中繼續強化公平原則、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新框架更接近哪方訴求,也將在巴黎水落石出。


從中國和印度以及中國和巴西這兩份關於氣候變化的聯合聲明,可以初步看到以「基礎四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在巴黎的「牌面」。


首先是談判的原則。兩份聲明均強調了:2015年協議應全面遵循公約的原則、規定和架構,特別是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


公平體現在協議做出有區別的責任安排。發達國家因為氣候排放的歷史責任而應承擔更多的責任,發展中國家則因為發展階段和能力的不足,需要被有區別的對待,並獲得發達國家的資金、技術支持。


基於上述考量,兩份聲明強調,希望各國能在公約下達成全面、平衡、公平和有效的協定,以確保公約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


如果說全面、平衡和公平等要求均和「區別」二字有關,有效則是發展中國家的另一個武器:討論協定力度是否足夠的前提,是這個協議能夠得到執行。也就是說,如果現有協定無法落實,新協定再有力度也只是空談。


資金承諾 只是「空談」

而「落實」二字正是發達國家無法站上道德制高點的關鍵。在此前談判中,發達國家曾作出大量的資金承諾,誘使一些國家接受其在談判中拋出的方案。


但所謂的資金支持近年來一直處於「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境地。快速啟動資金被諷刺為既不快速也還沒有啟動,到2020年開始每年提供1000億美金的氣候資金更是見不到蹤影。這種情况下,中印、中巴這兩份氣候聲明,均將督促發達國家兌現千億美金承諾作為單獨的章節列出。其背後的意思非常明確:你兌現不了過去,就不要承諾將來。


馮其十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