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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鬥士遭官媒大起底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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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29日 06:35
2015年05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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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網名為「超級低俗屠夫」的內地知名維權人士吳淦,在被江西南昌公安局行政拘留近一周後,前日(27日)又被以涉嫌尋釁滋事及誹謗兩罪被福建公安刑事拘留。昨日,包括新華社、《人民日報》及公安部下屬《人民公安報》等官媒,以大篇幅報道此事並揭露吳陳年舊事及個人私隱。明報記者


央視「屠夫」報道曾被指扭曲

42歲的吳淦,是福建福清人。2009年,其率眾圍觀湖北「鄧玉嬌案」一舉成名,經常參與內地維權活動。他19日到江西省高級法院門口,抗議高院阻止江西樂平4名被控殺人罪的村民的律師閱卷,因此被以尋釁滋事罪名行政拘留10日。周一(25日)早,中央電視台曾以《網民「超級低俗屠夫」吳淦被拘真相》為題,報道了他被拘留的消息。吳淦任職的北京鋒銳律師所發表聲明,指央視報道完全悖離客觀背景,刻意剪裁編織,任意扭曲。


昨日,新華社、《人民日報》及《人民公安報》等官媒,則大篇幅揭露吳的所謂「真面目」。《人民日報》的署名文章,指其「平時工作吊兒郎當,幾次差點到了被開除的地步。」官媒的報道又指吳淦「慣用伎倆」是在網上指名道姓發「通緝令」、「懸賞令」,煽動網民「聲援」、「圍觀」;還指他不是律師卻經常打着律師旗號四處「維權」。報道更指2002年其前妻發現他有外遇,2006年,吳淦離婚時,離婚協議規定夫妻共同房產歸吳,吳須給前妻25萬元;但吳以60萬元售出房子,攜款帶着孩子去了廣西,把既無工作也無住所的前妻拋在廈門。報道又稱,吳曾因偽造證件、無證駕駛和擾亂公共秩序,先後3次被行政拘留。


依照內地法律,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最長為14天,但如案情嚴重,可以延長至37天。37天之後,檢察院需要決定正式逮捕還是無罪釋放被拘疑犯。


評論家:針對「死磕律師」圍觀者

內地評論家莫之許評論稱,此舉非針對屠夫本人,而是針對「死磕律師」、圍觀公民訪民,以輿論和網絡動員的模式進行大合圍式打壓的開端,維權律師和活躍圍觀群體將是下一步打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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