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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州女遊客到本港藥行買花膠,卻被男店員用「以両代斤」手法誤導。她不甘受騙,自行到藥行「放蛇」,錄下與店員的對話以向海關投訴。該店員黃馮益(圖)早前被裁定兩項《商品說明條例》中的「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名成立,昨判囚10周。惟涉案藥行的兩名董事及股東,至今仍未被檢控。海關人員指,仍在調查任何可能涉案的人。
股東受查暫未遭檢控
涉案的「仁軒燕窩中西藥行」,位於銅鑼灣邊寧頓街9至11號。根據公司註冊處的資料顯示,該舖位由「榮昇中西藥業有限公司」持有,由林朝宗及黃志川擔任該公司的董事及股東。本案早前審訊時,辯方曾傳召黃志川任辯方證人,其間黃疑似突然「自爆」,與被告黃馮益(57歲)向事主推銷海味的另一名店員便是他。惟在案件整個審訊中未曾提及林朝宗。海關人員指出,黃志川仍在接受調查,但林及黃暫時都未遭檢控。任何人觸犯不良營商手法的條文,若有足夠證據便會被檢控。
事主問價 店員只答「580蚊」
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黃馮益的行為近乎欺詐,嚴重影響消費者的信心,令殷實的商人未能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事主為遊港的內地居民,且涉案藥行設於遊客區,被告的行為影響本港購物之都的美譽,遂判刑須具阻嚇性。黃最終被判囚10周,另賠償事主1萬元。
案情指事主徐秋蘭於前年11月14日到涉案藥行購物,其間徐問黃花膠是否580元1斤,黃只說「580蚊」。徐決定購買兩斤花膠,豈料結帳時卻發現兩斤花膠售價為18,560元,即580元1両,遂與黃理論。惟另一店員聲稱花膠已經切片,徐的信用卡亦已過數1萬元,徐因而只好屈服。
【案件編號:ESCC3747/14】
股東受查暫未遭檢控
涉案的「仁軒燕窩中西藥行」,位於銅鑼灣邊寧頓街9至11號。根據公司註冊處的資料顯示,該舖位由「榮昇中西藥業有限公司」持有,由林朝宗及黃志川擔任該公司的董事及股東。本案早前審訊時,辯方曾傳召黃志川任辯方證人,其間黃疑似突然「自爆」,與被告黃馮益(57歲)向事主推銷海味的另一名店員便是他。惟在案件整個審訊中未曾提及林朝宗。海關人員指出,黃志川仍在接受調查,但林及黃暫時都未遭檢控。任何人觸犯不良營商手法的條文,若有足夠證據便會被檢控。
事主問價 店員只答「580蚊」
裁判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黃馮益的行為近乎欺詐,嚴重影響消費者的信心,令殷實的商人未能在公平的環境下競爭。事主為遊港的內地居民,且涉案藥行設於遊客區,被告的行為影響本港購物之都的美譽,遂判刑須具阻嚇性。黃最終被判囚10周,另賠償事主1萬元。
案情指事主徐秋蘭於前年11月14日到涉案藥行購物,其間徐問黃花膠是否580元1斤,黃只說「580蚊」。徐決定購買兩斤花膠,豈料結帳時卻發現兩斤花膠售價為18,560元,即580元1両,遂與黃理論。惟另一店員聲稱花膠已經切片,徐的信用卡亦已過數1萬元,徐因而只好屈服。
【案件編號:ESCC37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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