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星期,大埔一間護老院被傳媒揭發虐老:護老院職員安排一眾住客洗澡時,不分男女,脫光他們的衣服,要他們玉帛相見地,在半露天的平台長時間輪候。從報道畫面可見,有赤裸的長者坐在便椅上,用雙手遮掩重要部位。附近一名街坊就事件受訪時,不禁激動落淚(註一)。
事件再度引起公眾關注私營安老院的質素,是的,「再度」。安老院的虐老醜聞層出不窮,只是程度分別而已,上一次比較令人「震驚」的事件,當屬5年前有護老院職員逼長者食糞便。但餵糞事件的性質較傾向個人恩怨,今次赤裸等冲涼,卻是院方日常安排。官員愈強調已多次對該院舍突擊巡查及發警告信(5年來96次巡查,15封警告信),愈是反映現行的規管制度,不足以確保院舍質素。
私營安老院質素參差,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家如不幸居於差劣的院舍,真是生不如死,求死不能。香港經濟發達,但老有所養的理想,卻遙不可及。大眾不僅要追究個別嚴重違規的護老院,更要追問:我們的社會,想要一個怎樣的安老制度?
縱與罰的兩難
綜合坊間就今次事件對政府的批評,主要有:執法不力、規管標準過時,以及安老服務不應私營化。
一條法例即使立意良好,但在現實中無法執行,也是枉然。今次大埔這間護老院在事發後被社會福利署告知不獲續牌,假如院方上訴失敗,是破天荒首次有安老院被「釘牌」。雖然釘牌決定大快人心,然而後續問題立即浮現:該院數十名住客,何去何從?
如果這些需要長期護理的老人家能像遊客入住酒店一樣,可以隨意搬遷,那麼涉事老人院要不是住客早走得七七八八,就是院方因經營壓力而改善服務以留客了。有辱尊嚴的「照顧」方式既然持續,說明院方有恃無恐。得知釘牌決定後,住客家屬現在便忙於四出找尋新的落腳點,要找到位置、居住環境、管理、價錢皆合適的院舍,談何容易。以上只是硬件因素,更未論及老人家本身。長者的心理需要是追求穩定,搬家對他們而言是極大的壓力,至於能否適應新環境,又是一項變數。總之,遷院之苦,對長者、對家屬,皆不足為外人道。
據聞釘牌消息一出,大埔區的其他院舍坐地起價。雖然官員很快澄清區內院舍已承諾不會加價,但官員畢竟不是康熙帝,無法保證「永不加賦」,本月不加,下月也不加嗎?(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格價後,發現區內11間護老院的報價同時增加,最高達37%)按供求規律,有院舍被釘牌,供應少了,價格自然會上升,不僅影響該所院舍的住客,連在其他院舍的住客也會被加租。加上受影響住客的搬遷困難,也被視為政府的責任,這就難怪當局投鼠忌器了。
一分錢一分貨
其實對院舍的懲罰,包括檢控和撤銷牌照,在短期而言,產生的成本的確會轉移至消費者身上,然而長遠來說,因阻嚇性而使業界自律並改善質素,其所產生的利益,無疑是值得以「陣痛」交換的。所以,今次的釘牌可謂來得太遲。
現時法例規定的安老院規格,為人詬病標準過低。規管的條件主要在人均樓面面積與人手需求兩方面。以一間有40名住客的「高度照顧安老院」為例,在上午7時至下午3時,人手的法定最低要求為1名主管、1名助理員、2名護理員、2名保健員;下午6時後,則只需2名當值職員。私營院舍一般只能達到法定最低要求,如關於護老院在收到巡查風聲後臨時借調人手的報道屬實,實際情况可能更惡劣。至於人均樓面面積,據審計署2014年的報告(註二),現時私營安老院平均能提供7.5平方米,稍高於法定要求為6.5平方米。
受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需符合較高規格,其中又分為4種等級,以40名住客的規模而言,最高規格的津助安老院舍,人均樓面面積為16至18平方米,人手需求22人;最低的甲二級買位院舍,人均樓面面積為8平方米,人手需求19 人。
輪候資助宿位的人士,絕大部分都是輪候津助院舍,而買位院舍遠不受歡迎,結果兩者的輪候時間相差可達4倍(分別為36與7個月)。其中一個原因,相信是買位院舍的服務和環境,未能符合一般人的期望,由此可推論,等而下之的非資助私營安老院,便更難令人滿意。
然而,提高法定要求,可行性卻成疑問,關鍵是業界和消費者的承受能力。2013至14年度的政府宿位資助額,買位院舍的宿位每月為7900元,再加上住客需自付約1500元,院舍能從每名住客實收約萬元。而私營安老院的一般收費只有6000至7000元。
私營安老院的客源主要為綜援人士,在3萬餘個私營宿位中,居住了約26,000名綜援長者(註三)。綜援金出糧出幾多,院舍就只能收幾多。一名健全長者的綜援金,每月平均只有約5000元,院舍只能「將貨就價」。結論是,即使政府提高安老院的法定要求至買位院舍的水平,自掏腰包的消費者可能需多付高達四至五成院費,而綜援長者甚至住不起。
責任誰屬?
有意見認為,安老是政府的責任,今次大埔虐老事件,反映私營安老院問題叢生,要求政府停止安老服務私營化,更反對政府擬推行的住宿券計劃。另一方面,政府一直強調香港不會行福利主義,更逐步將公共服務外判,幾無可能重新直接提供安老院服務。在反對者的角度,安老服務不止是一盤生意,更是社會責任;政府的思維,則欲以市場機制更有效率地調配資源,兩種思想,水火不容。
養老、護老、安老,是何時和如何變成現在的一個大問題?個人、家庭、政府和社會,誰應扛起責任?容我們下期續談。
註一:明報,〈長者遭脫光露天等冲涼〉,2015年5月26日
註二:審計署,《勞工及福利局•社會福利署•為長者提供的長期護理服務》,2014年10月30日
註三:立法會二十題:關於私營安老院的統計數字,2014年1月8日
陳國賁(ckb@ci-ss.org)
- 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資深研究顧問
- 陳氏社會研究學院(Chan Institute of Social Studies)創辦人及主席
莊迪文(ctm@ci-ss.org)
- 陳氏社會研究學院(Chan Institute of Social Studies)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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