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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為女租爸爸過節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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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02日 06:35
2015年06月02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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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深圳一名單親媽媽,為滿足女兒的兒童節心願。用500元人民幣「租」了一名爸爸陪女兒過節。他的工作是陪女兒參加學校活動和去公園。


《南方都市報》報道,家住龍崗中心城的單親媽媽黃女士透露,女兒欣欣10歲,從小就沒爸爸在身邊,缺乏父愛,特別是參加一些父母陪同的活動時顯得特別自卑,欣欣6月1日要參加學校的兒童節活動,「所以才有一個臨時幫孩子找一個爸爸的想法」。


黃女士要求,臨時爸爸要是30多歲的已婚有子女人士,要有固定工作。「中標」的朱先生表示,自己和家人溝通過,也獲得自家孩子支持。


黃女士徵召臨時父親所用的網絡平台負責人陳鵬透露,中標者都在該公司認證過,都要跟公司簽合約,並留下身分證資料。這種「訂購」服務並非空前絕後,以前公司接到各種關懷類的需求,常見的有父母來深圳探望時租男友、回家過年時租女友,也有為父母租陪聊的,陪聊兩小時的勞務費是50元人民幣。


廣東藍天柱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志國認為,將小朋友委託給「臨時爸爸」的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或其他危險,很難僅憑身分證追究法律責任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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