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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母棄智障女 警拍女童半裸照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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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03日 06:35
2015年06月0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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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單親母親稱難忍鄰居閒言閒語,不堪壓力,一時想歪以如廁為名,將13歲輕度智障女兒遺棄於茶餐廳。她事後雖曾折返尋女,惟最終仍狠下心腸拋棄女兒,過茶餐廳而不入。單親母昨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拋棄或遺棄罪,押後判刑。辯方投訴警方調查本案時,於女童沒表面傷痕下為她拍攝上半身的裸照,形容是對女童的侮辱(見另稿)。


茶餐廳借尿遁 求情稱非預謀

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官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根據案情,去年11月21日,育有3名子女的被告,將13歲患有輕度智障的次女,由兒童之家接回家。兩日後,被告送次女回兒童之家途中,與次女在附近的一間茶餐廳用膳。其間被告聲稱去廁所,豈料一去3小時。


稱難忍鄰居閒言閒語

辯方求情稱,被告非存心預謀棄女,只是一時衝動。被告去年暑假接次女回家後,次女將垃圾拋出屋外,導致被告最終因高空擲物而被房署扣分。至案發前兩日,被告再次接次女回家,惟女兒於25分鐘內,六至七度報警,訛稱有人跳樓等。由於次女的智力有問題及顯得活躍,故不時招來鄰居閒言閒語及粗鄙指罵,導致被告倍感壓力。


官:受助綜援仍棄女 非常嚴重

辯方表示,被告14歲長子現時由被告的父親照顧,而原本由被告照顧的4歲半幼女,則於案發後已送往寄養家庭。


辯方呈上被告住宅的照片,指被告家中凌亂,屬於需要社會支援的人。惟裁判官表示,被告以綜援維生,日常只需照顧其幼女,不明其家中如此凌亂的原因,「你係唔係有問題 ,可以間屋咁凌亂,點可以話你會做盡責的媽媽?你連自己都照顧唔掂自己」。


裁判官認為,既然被告已獲社署協助,卻仍然有棄女的歪念,情况非常嚴重。幸好女童被遺棄後沒發生意外,否則即使被告事後有多大的悔意也難以彌補。


【案件編號:KCCC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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