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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8•31決定可「各自演繹」嗎?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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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05日 06:35
2015年06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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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京官深圳訓話,對8•31政改框架作了強硬演繹。


「8•31框架沒有限定只是2017年,是長期有效」,令人覺得要袋一世。


8•31問題,我們要用共產黨思維理解。


共產黨認為8•31是人大權力的體現,也是共產黨權力能否伸延到香港的象徵。


共產黨最怕香港人挑戰人大權威,例如終審法院認為人大無權釋法,令北京暴跳如雷,覺得上級權威被下級香港挑戰了。


所以京官真正要說的是,人大的權力對香港「長期有效」。


8•31不能修改,因為中央權力不容修改。


但不能「修改」,卻可「演繹」。


8•31只是一個框框,中間沒有實際內容,政治上可以各自演繹。


就像「一個中國」,這只是一個空泛的原則,只要兩岸同意這一原則,便能「各自演繹」。


什麼方案才算符合8•31決議,也可各自演繹。


最佳例子,便是白票守尾門和公司票轉董事票。


當日陳弘毅提出「白票方案」,范太曾表示,未觀察到和8•31有衝突;只是後來京官出口封殺,這才告吹。


同樣,公司票轉董事票的提議,張榮順一口咬定「違反8•31」,但唐英年卻反駁,「8•31決定寫明提委會『按照』現時選舉委員會產生辦法,但若將『按照』演繹成『一毫不變』,哪還有什麼好談論的?」

兩個事例說明,建制派內部,對什麼是8•31決定,眾說紛紜。


是否符合8•31決定,不是清清楚楚的法律問題,而是充滿變數的政治問題。


如果中央發覺泛民只要袋住白票守尾門便收貨,那麼「白票方案」也會突然符合人大8•31決定。


明乎此,我們便有最後機會﹕不要強迫中央在口頭上「修改」8.31決定,這是門面的抗爭;我們應該集中火力,爭取如何有效「演繹」8.31。


泛民要繼續團結施壓,迫使北京靈活演繹「8•31」,我相信這個演繹空間,也是長期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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