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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恆宇﹕為公?為私?參與雨傘運動的動機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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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06日 06:35
2015年06月0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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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為什麼香港學生上街去支持及投入在雨傘運動之中?若我們訪問10位中、大學生,跟他們詳談箇中的原因,也許我們會發現每位學生都有自己的看法和緣由去參與雨傘運動。


社會科學家喜歡找出影響個人行為背後的動機,這些動機可能關乎個人的利益,也可能涉及群體的福祉,亦可能只是個人一時間興之所至,跟隨別人而行。


在筆者的問卷內,一共列出12項不同的論述詢問被訪者是否同意,目的在分析大學生參與雨傘運動的主要原因。這些論述當中包含了3種性質不同的動機,第一種是「理性功利」動機,意思是參與運動者很清楚自己本身的利益、需要付上的代價及預計取得的成果。因此,他們經過理性分析及全面考慮後,才決定自己的參與程度及形式。例如,年輕人覺得目前的社會狀况對他們不利,若透過社會運動去爭取改變,他們所付上的血汗還算是值得的。


第二種是「意識形態」(Ideology)動機,此涉及個人的政治信念。例如有人堅持民主、自由及人權這些普世價值,覺得公平而民主的選舉制度是必須的,因此,參與任何活動去推動香港民主化,對他來說都是義無反顧。


第三種是「個人需要」動機,即是透過參與政治活動,滿足若干個人心理上的需要。這些需要包括自我表達(Self-expression)、集體認同及分享、使命感等。例如有年輕人喜歡與志同道合的友人,在群眾面前,高唱Beyond樂隊的名曲《海闊天空》,一起歡呼,一起叫口號,感到熱血沸騰,心中暢快。


值得注意,以上3種不同的動機,其實可以同時並存。一個人決定會否參與雨傘運動,既是經過計算利害得失,但亦受到個人政治信念所驅使,也渴望滿足一些自我心理上的需要。


「意識形態」動機最高

筆者在研究中發現,被訪者的第二種動機最高,第一種動機次之,而第三種動機較弱。投身一場大型的社會運動中,其實是需要很強大的動力,意識形態便有這種功能,提供行動背後的理念,令參與者克服種種困難和限制去行出第一步。


附表顯示不同的動機與大學生認同及參與雨傘運動之間的關係。筆者列出的數字是變項之間的相關系數(Correlation),簡言之,數值愈高,兩者的關係愈強。當中有數點有趣的地方值得我們去討論。首先,該3種不同的動機同時跟認同雨傘運動之間有着密切的關係,尤以「個人需要」動機最強。其次,各種動機與參與程度的關係,會因應着不同階段而有所變化。在第一階段(即人大決議後至全面佔領啟動)內,它們的相關系數較低。到了第二階段(即全面佔領至學聯政府對話),它們的關係轉強,即不同的動機在這階段所起作用較明顯。但到了最後的階段(即雙方對話至警方清場),數值稍為下跌,但仍比第一階段為高。


此外,從整體來看,「個人需要」動機,相比於其他兩種動機,跟參與運動程度的關係更為密切。筆者認為,雨傘運動持續多月,大學生要維持熱誠,繼續投入在當中,在心理及情感上取到滿足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在佔領區內的街道上寫着:「生於亂世,有種責任。」很多年輕人深表認同,覺得自己有需要去表達所想所求,亦有一份強烈的使命感去發聲。這些需要和理想,在佔領區自由的氣氛下,得到肯定和充實,於是「個人需要」動機發揮了頗大作用,激勵參與者繼續留下來。


(系列之四)

作者是中文大學管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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