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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點睇﹕留案底影響一生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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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12日 06:35
2015年06月12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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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龍小菌在鰂魚涌一間超市涉嫌偷竊約值120元生果及蔬菜被捕,其經理人邵子風指龍小菌因身體不適及太累影響,忘記付款,並沒有偷竊動機。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若以身體不適忘記付錢為由抗辯,有機會獲法官接納,但相關人士需要提供證明,以顯示在案發前已接受治療,或案發後經醫生診斷出可能影響行為的疾病。他指出一般偷物件價值不太貴並且為初犯的話,可能都是罸錢,但卻會留有案底,這種懲罰才最影響一生。


陸偉雄又說,現時政府提倡巿民自備購物袋,消費者有機會忘記袋中放有貨品而走出超市,最近該種涉超市偷竊案件明顯數字上升,法官亦會視乎當事人在過程中是否刻意遮掩貨品,以判斷有否盜竊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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