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不少上市公司趁市旺集資,其中一批細價股更先進行股份合併,再「大折讓、大比例」供股集資,甚至大削股本後才進行供股,觸發股價插水。立法會議員昨日就這種俗稱「向下炒」的現象提問,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日透過書面回應,直言證監會每年均會就25至30宗供股後出現股價波動作出查訊,惟絕大部分最終都因為沒有可以符合舉證標準的證據支持下,不了了之。
明報記者 陳偉燊
近年不少二、三線上市公司以供股方式取得資金,都採取先合併股份,再進行大批例供股集資。當中如創業板公司譽滿國際(8212)便是一例,其先進行20股合併1股,繼而每股合併股份供30股,集資2.26億元,折算供股比例為1股供1.5股。由該股在3月份宣布合股及供股至昨日止,股價大跌38.5%可見一斑。
中國3D合股後股價跌8.7%
即使現時合股後,多行一步進行削減股本,繼而供股的做法已經少見,但是個別案例如中國3D(8078)為了滿足足夠面值進行集資的法定要求,單單進行合股及削股本後,股價亦跌足8.7%。其他如錦興(0275)、藍鼎國際(0582)及譽滿國際,在公布合股兼供股消息後,股價不約而同較宣布前大插31.3至38.5%不等。
聯交所上市委會﹕難全面收緊
陳家強在回應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查詢時稱,聯交所會在發現濫用供股及合股的個案作個別處理,並且將可能違反證券法的個案轉介相關執法機構。過去幾年,證監會年均就約25至30宗提出供股或公開要約前後的股價波動作查訊,該等個案亦涉及供股前的內幕交易或非法沽空,只是在欠缺舉證標準的證據而不再跟進。
他更進一步披露,證監會曾於2012年11月和2013年7月,建議考慮上市公司代售不參與供股者的供股權,並將得益回饋股東,甚至取消公開發售方式供股。
不過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認為,濫用個案只是個別例子,若全面收緊則恐削弱較公平的集資方式而作罷。
譚紹興﹕應取消豁免包銷商全購
不過,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就算證監會提出前述建議,對阻嚇股價「向下炒」用途不大,反而可以考慮在供股包銷商方面着手,例如可以考慮在包銷商承購未獲足額供股後觸發全面收購觸發點時,索性取消給予包銷商豁免全購,以至限制過於低價供股,甚至需要上市公司在供股前,證明本身出現財政困難才准予同時合股及供股,才可以對症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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