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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婦遭夫拒復合 餵女服藥 認虐兒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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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23日 06:35
2015年06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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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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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患抑鬱的母親去年生日時,要求與已分居的丈夫復合不果,將兩粒原供成人服用的安眠藥給8歲女兒服下。她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判刑,其間索取被告感化報告。


案情指出,被告因婚姻問題患上抑鬱症及失眠,獲醫生處方安眠藥。去年8月20日,被告致電丈夫要求復合不果,稱情緒低落,丈夫擔心她做傻事,遂報警,女警到被告家中揭發事件。被告其後稱記不清當時發生什麼事,以為只是給鼻敏感藥女兒服用。


辯方指出,案發當日是被告生日,因求與夫復合不遂,繼而大量飲酒,並服下3粒安眠藥,其間「不小心」把兩粒安眠藥給女兒服用。辯方求情稱,被告女兒去年9月已被頒保護令,現與外婆同住,被告堅持每天與女兒一同吃飯,顯示被告疼愛女兒,加上女兒亦常致電母親訴說心事,故相信被告當日只是一時不開心才作出愚蠢行為。裁判官多次質疑辯方「不小心」的說法,斥被告所為後果可大可小,慶幸醫療證供顯示女童無大礙。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13日判刑,等候被告感化報告。


【案件編號:ESCC6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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