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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教師控非禮兩男生 辯方質疑事主性取向長青網文章

201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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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6月24日 06:35
2015年06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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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輕英文男教師涉以補習為名,先後接載校內兩名中三及中四男生往其東涌住所,先後於車內及住所中觸摸男生的下體,並要求對方為自己手淫。教師被控企圖非禮及非禮3項控罪,案件昨續審。辯方盤問其中一名男生時質疑對方是男同志或雙性戀者,曾於校內廁所「露械」及與同學與在巴士「搞嘢」,惟男生否認。


事主否認曾在巴士「搞嘢」

辯方昨盤問去年事發時16歲的事主X,指X主動相約曾為他補習的被告李沛暉(31歲)吃飯,遂邀約X至其家,並指其住宅的會所可以焗桑拿及浸溫泉,但要「睇全相」,詢問X的意願。X回答「OK啦」。X昨於庭上澄清,其意思是「都可以啦」,只是敷衍對方,並非容許對方有進一步行動。


至去年4月3日,李親自駕車接載X往其住所。辯方指出,二人於車內閒聊時,X曾問李是否同性戀者,以及「成日同人搞嘢」。X昨不同意,承認言談間李曾望向其下體,稱「傾下傾下你都硬晒」。


X昨同意,二人到達李家後,李問X,「你想點?搞唔搞得你先?」X稱當時感到驚訝,現時已忘記當時的答覆。辯方稱,X為李手淫期間,曾轉身趴在牀上向李稱,「插我啦」。李問X「你鍾意畀人插呀?」,X回答「鍾意,好舒服㗎」,又承認曾於宿舍與室友「晚晚都搞」。但X昨否認二人曾有這段對話。


被告遭學生索掩口費

X另同意辯方所指,李在完事後曾着他「洗腦」,不要向別人提及事件以免麻煩,惟半個月後,X的其中一名同學得悉事件,向李索取數以千元計的掩口費。案件今天續審。


【案件編號:FLCC6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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