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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佔旺區女途人拍攝時遭人搶手機、推撞及搥胸,退休夫婦涉非禮及普通襲擊罪早前受審,昨同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裁決時指女事主證供誠實可靠,與呈堂短片大致相符,即使辯方質疑細節有出入,但非案情關鍵;相反女被告作供時表現迴避,供辭矛盾,故不接納其證供,更表示或考慮判囚。
辯方求情稱,兩被告陳南星(72歲)及蘇雪玲(65歲)均於1978年有案底,但年代久遠。案發當日事主質問兩被告「收錢呀你哋,個個喺到嘈」,才令他們情緒失控,強調並非預謀犯案。辯方透露女被告手術後需定期覆診,男被告則患有第3期肝癌,即將接受化療,故請求法庭判處非監禁刑罰。
同於78年有案底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14日判刑,其間索取兩被告的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並獲准保釋。裁判官說現階段仍考慮判處他們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KTCC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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