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私人公司董事黃曉鵬前年應考「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合格證明書」時,被指以腰封纏身包裹電子儀器,在恤衫遮掩下,將狀似鈕扣的針孔攝像機藏於袖口,恍似電影《逃學威龍》中的「直播」作弊手法。黃涉以針孔鏡頭拍攝試題,畫面直播予試場外的朋友,黃再透過所佩戴的耳筒從對方接收答案。黃昨否認串謀欺詐罪受審。
戴肉色耳筒腰纏儀器 朋友供答案
海事處助理海事監督譚潤枝昨供稱,2013年11月22日監考「遊樂船隻二級操作人合格證明書」考試時,發現考生之一被告黃曉鵬(28歲)的左手手袖位置藏有膠紙等物體。察覺有異下,譚帶黃離開試場檢查。
當黃脫下身上的長袖恤衫時,譚稱發現黃左手袖口的鈕扣實為一個針孔鏡頭,以肉色的膠紙將鏡頭貼於手腕上。該鏡頭的電線沿着黃的手臂,連接至黃腰上的電子儀器。當譚向黃查問其如何從外界接受信息時,黃從其右耳取下一個肉色耳筒,譚的同事知悉事件後代為報警。譚其後在辯方盤問下,承認根據海事處的考試守則,作弊並不構成刑事罪行。
警稱被告曾招認 沒紀錄遭質疑
其後接報到場的警員馮湛海供稱,在正式拘捕並警誡黃之前,黃曾向他招認利用涉案儀器於考試期間作弊。馮指黃解釋,其透過儀器將試題傳送給其朋友「Tiger Chan」。當時其朋友正在考場附近的一輛貨車內,一旦見到試題,便會馬上向黃提供答案。
惟有關招認馮最終沒將其記錄於記事冊中,而黃在警誡後沒再次招認,馮以涉嫌不誠實使用電腦拘捕黃。黃於警方錄影會面中供稱,他於考試期間被考官叫離試場,指其「出貓」。對於警方其他提問,黃一概不願回答。
代表辯方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質疑,黃根本沒有向馮招認,故馮當時沒有記錄在案。馮否認,稱案發時加入警隊只有兩年多,經驗尚淺下,忘記記錄。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被告黃曉鵬為香港東風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3200/14】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