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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開始審議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中新網報道,根據宣誓決定草案,經人大選舉或決定任命的國家主席、副主席,全國人大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等,依法定程序產生後要向憲法宣誓。草案也提出65字誓詞:「我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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