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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根據政府在2013年10月發表的《人口政策公眾參與活動》文件,本港的生育率是全球最低的地區之一。本港的總和生育率從1979年的2.1下降至2003年的0.9的歷史低位,然後逐步升至近年的1.1至1.3水平。文件不單指出低生育率和結婚率下降及遲婚有關,亦道出其他原因如婦女教育水平提高、她們從事經濟活動的意欲日增、害怕在養育子女的心理、時間及財政上的壓力、兩性在家庭責任上的不均,以及無子女家庭漸受社會接受等。經過一輪公眾諮詢,整理意見的工作後,今年1月政府發表了名為《人口政策:策略與措施》報告。報告建議推動家庭友善措施、加強幼兒照顧、減低養育子女的機會成本,以締造有利生育的環境。另一方面,政府亦希望前兩項措施有助鼓勵更多須照顧子女的家庭主婦投入勞動市場。問題是究竟這些措施是否會有效,抑或只是政府一廂情願的想法呢?
筆者希望能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及其解決的方法。英國社會學家Catherine Hakim在2002年提出一個偏好理論(preference theory),指出女性是可以分為家庭型、事業型,及適應型的。家庭型的女性注重家庭,喜歡生兒育女,希望能奉獻給家庭,只在家庭有經濟需要時才外出工作。事業型的女性注重自己的工作,希望透過工作肯定自己。適應型的女性希望能夠同時兼顧家庭和事業。不同類型的女性不單在生育上有不同的取向,更重要的她們對家庭及人口政策的反應都不一樣。偏好理論認為只有家庭型的女性對財政上的政策有反應。假如政府提供更多子女免稅額,或房屋福利,她們便會生育更多子女。另一方面,適應型的女性便會受惠於令她們可以平衡家庭和工作的家庭友善措施。而政府的家庭及人口政策則對事業型的女性沒有影響。換句話說,這些措施不會影響她們生育及工作的決定。
本港在職女性中 適應型佔約六成
究竟香港的女性是否可以這樣分類呢?香港教育學院(教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在2014年7月至10月期間,成功透過家訪以面談形式訪問了1005名25歲或以上的在職人士。其中有563名女性。根據偏好理論,我們採用3項問題將這些女性受訪者分為家庭型、事業型及適應型。假如受訪者在表一中第一題的答案是「3」,她們便是家庭型。另一方面假如受訪者在第二條的答案是「1」及她們亦是家庭經濟支柱,她們便屬於事業型了。其餘受訪者便是適應型。結果顯示本港在職女性中,適應型佔約六成(60.9%)、事業型有約三成一(30.9%)、而家庭型的只有百分之八(8.2%)。家庭型的女性百分比相較少是由於我們的樣本是在職女性,而家庭型的女性是有較大機會留在家中,不外出工作的。
跟着的問題是這個分類是否真的和她們生育率有關呢?結果顯示事業型女性沒有子女的百分比是家庭型的約3倍,亦比適應型高出約50%。事業型女性有兩名或以上子女的百分比亦比其餘兩類型女性低約10個百分點(見表二)。這個對比在理想子女數目上更為顯著。
總括而言,偏好理論的分類法似乎在香港是可行的,而且初步結果顯示這個分類法亦和本港在職女性的生育率有一定的關係。這樣看來,我們的家庭及人口政策應針對家庭型和適應型的女性,效果將會事半功倍。
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 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系主任及教授
筆者希望能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及其解決的方法。英國社會學家Catherine Hakim在2002年提出一個偏好理論(preference theory),指出女性是可以分為家庭型、事業型,及適應型的。家庭型的女性注重家庭,喜歡生兒育女,希望能奉獻給家庭,只在家庭有經濟需要時才外出工作。事業型的女性注重自己的工作,希望透過工作肯定自己。適應型的女性希望能夠同時兼顧家庭和事業。不同類型的女性不單在生育上有不同的取向,更重要的她們對家庭及人口政策的反應都不一樣。偏好理論認為只有家庭型的女性對財政上的政策有反應。假如政府提供更多子女免稅額,或房屋福利,她們便會生育更多子女。另一方面,適應型的女性便會受惠於令她們可以平衡家庭和工作的家庭友善措施。而政府的家庭及人口政策則對事業型的女性沒有影響。換句話說,這些措施不會影響她們生育及工作的決定。
本港在職女性中 適應型佔約六成
究竟香港的女性是否可以這樣分類呢?香港教育學院(教院)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在2014年7月至10月期間,成功透過家訪以面談形式訪問了1005名25歲或以上的在職人士。其中有563名女性。根據偏好理論,我們採用3項問題將這些女性受訪者分為家庭型、事業型及適應型。假如受訪者在表一中第一題的答案是「3」,她們便是家庭型。另一方面假如受訪者在第二條的答案是「1」及她們亦是家庭經濟支柱,她們便屬於事業型了。其餘受訪者便是適應型。結果顯示本港在職女性中,適應型佔約六成(60.9%)、事業型有約三成一(30.9%)、而家庭型的只有百分之八(8.2%)。家庭型的女性百分比相較少是由於我們的樣本是在職女性,而家庭型的女性是有較大機會留在家中,不外出工作的。
跟着的問題是這個分類是否真的和她們生育率有關呢?結果顯示事業型女性沒有子女的百分比是家庭型的約3倍,亦比適應型高出約50%。事業型女性有兩名或以上子女的百分比亦比其餘兩類型女性低約10個百分點(見表二)。這個對比在理想子女數目上更為顯著。
總括而言,偏好理論的分類法似乎在香港是可行的,而且初步結果顯示這個分類法亦和本港在職女性的生育率有一定的關係。這樣看來,我們的家庭及人口政策應針對家庭型和適應型的女性,效果將會事半功倍。
作者是香港教育學院 亞洲及政策研究學系系主任及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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