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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駿﹕政教合一的香港革新論——駁斥方志恒的主體意識長青網文章

201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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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7月24日 06:35
2015年07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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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8.31決定出台後,第一個出來高呼「民主回歸論破產」的方志恆,和一班年輕人合作出版了新書,聲稱要提出民主回歸論和獨立建國論之外的第三種想像。這一想像的核心是:香港是一個「自由之地」,產生了「主體意識」,成為了「自治共同體」,現在要爭取「民主自治」。


對於所謂「主體意識」,方是這樣論述的:它「根本體現在一種對我城核心價值的認同——任何香港居民,無論什麼時候來到香港,只要認同香港這片土地、認同香港核心價值,就是香港人」。


這一論述,較之以出身決定身分(大陸人是「蝗蟲」),看似要合理些,但實質上還是荒唐而危險的。首先,是否是香港人只能由法律確定,而任何正當的法律都不可能依據價值認同來決定公民身分,除非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當然,如果只是抽象地提出自由、法治、廉潔等價值,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反對。但是假設真有人聲稱反對這些價值,難道就要剝奪他的公民權利驅逐出境?


其次,如果非要確定核心價值,那麼只有被大多數香港人認同的才是香港核心價值,而非認同香港核心價值的才是香港人,這才符合民主社會的基本精神。其中的因果關係不容顛倒,否則誰在民意之前決定什麼是核心價值?


任何人也有不認同核心價值的權利

最後,即使確定了所謂香港核心價值,任何人也依然有不認同、反對甚至在法律許可範圍內顛覆這些價值的權利,這才是自由社會。有什麼價值能讓一個社會中百分之百的認同?恐怕只有傳說中北韓的主體思想吧。在梁振英批評《學苑》的時候,絕大多數人都認為港獨也有言論自由。而現在一個抽象的核心價值,則要求所有人不僅不能反對,還要認同(用文革術語就是觸及靈魂),這是何其荒唐!


所以,所謂主體意識論,和倡導者所聲稱要維護的自由、法治以及要爭取的民主都是根本對立的。那麼,為何他們要提出這種自相矛盾的論述? 我們不妨把開頭的論述換種說法:「任何香港市民,無論站在什麼政治立場,只要從國家和香港利益出發,認同一國兩制,就是愛國愛港者」。很熟悉吧,這就是篩選的依據所在:只有愛國愛港者才能治理香港,而誰愛國愛港只能由中央決定。


這種邏輯其實一點都不新鮮,只是列寧主義「人民民主專政論」的翻版:我們是真正的民主,但是民主只針對人民,對敵人則要專政。誰是人民呢?認同人民民主專政的都是人民,最終由黨判定。這一民主專政論在香港的翻版,就是愛國愛港論;在台灣的翻版,就是民進黨時常掛在嘴上的「愛台灣」:愛台灣的就是台灣人,而愛台灣就是支持民進黨。


民主專政論的欺騙性

這種民主專政論能一直流行,在於其欺騙性:人們總傾向於相信自己是屬於人民的,即使是一些曾有不同意見的人(比如1949年留在大陸的知識分子),也以為只要自己轉變思想就能成為人民的一分子。但事實是:依據這一論述起家的政治勢力,必須不斷「發現」敵人,才能維護其合法性,至於誰是敵人則從主事者的利益出發:不聽話的就是敵人。人民為了保住自己人民的地位,只有不斷出讓自己的自由和權益,最後名為人民實為奴隸。


現在,香港的本土派也學會這一招了:只有認同香港核心價值才是香港人,只有香港人能參與民主自治,而什麼是核心價值,以及相應的誰是香港人,由誰決定呢?當然是由提出這些價值的革新派了。於是他們成了香港的哲學王,掌握了決定誰是「我城」一員、誰是敵人的權力。理解了這一點,再去看「香港,是時代選中的『自由之地』」這一充滿神學色彩的話語,就足以明白了:他們要建立的,根本不是什麼民主自治,而是本土派的政教合一!


作者是《亞洲周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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