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剛收到水務署指令指出以後用來焊接食水管的焊料要申報,這是因為有行家在報章指出漏洞後水務署的快速回應,這就是德政,好使水務署和持牌水喉匠雙方都能有個警覺,以便日後小心應用適當的物料,避免鉛水事件再次發生。
簽文件者負責 工程非由持牌匠進行
持牌水喉匠對有法例而政府又不執行的無奈:我們以前的牌照是通過水務署的筆試、面試和實習試考取得來,要求我們能夠理解施工圖則,各物料正確應用安裝及要熟悉水務條例等等,而現時則要攻讀多年有關水務課程才可以考取。只可惜有關部門有例不依,幾十年來的做法就是簽署文件者便要「上身」,但實際工程卻非由持牌水喉匠進行。承建商投得工程便找水務工程判工,而水務工程判工就找持牌水喉匠向水務署申請開工及報完工,但對地盤的施工就由水務工程判工處理,故地盤施工就要看水務判工的誠信。現時受牽連的行家是不良於行的,相信難以經常到地盤監察工程,不幸而受責,因政府不重視持牌者,一有問題就推在他們身上!
正常每個焊接位的焊料接觸到水的面積,只有如繞過手指頭一小圈的頭髮絲,整個住宅單位焊料接觸到水的面積是微乎其微。衛生部門說得對,只要食水不積存作飲用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在施工極差的情况下焊料會滲入喉管內壁,影響其與水的接觸面積。
試問持牌水喉匠有能力分辨所用的物料合格嗎?房屋署長都是看證書,早期有證書有批文的內地奶粉都搞到出「大頭B」呢! 政府各部門幾個星期都找不到正確源頭,更何况是一名水喉匠呢?而且在供水系統中,接觸過水的組件如龍頭、花灑頭、掣閥、管材、熱水爐具、水泵等等,都可能是重金屬污染來源。
現時的物業管理公司,有僱用持牌水喉匠的相信萬中無一。各有關水務維修,所安裝建造相關的水務工程可想而知是「無王管」!正如前述即使千萬業主家居裝修的喉管工程都是如此。各位政要高官最好驗一下自己的大宅院的水管有沒有受到污染!
政府監察人員睇文件多過睇工程
把關驗收責任:筆者們都比較少做房署工程,行家知道雖然收政府錢可靠,但其施工手續繁複!因政府地盤監察人員日日填寫公文交差,要填報東填報西,睇文件多過睇工程。反而私盤有則師樓委託項目經理和地盤老總處理,實務得多。既然政府工程日日有人監察,為何無人察覺這類錯失,便收貨給住客入伙呢?難道政府工程師的知識還差過水喉匠?還有水務署亦有人收貨,驗水辦合格,又發「滿意紙」給持牌水喉匠,難道他們都心裏興幸有水喉匠一人承擔他們的疏忽失責?
其他國家的合資格水喉匠有專業資格,有一定的地位。在其他先進國家的水務工程一定要由合資格人士建造、安裝及維修,如果由非合資格人員做水務工程,日後如有不妥如爆喉、水浸屋損壞其他室內裝備如電器家俬等,保險公司有權不作出賠償。本港以前有多次熱水爐爆炸傷人事件,其成因都是因為水喉接駁錯誤引起。又有無數水管滲漏,影響上下單位,地台滲水或天花滴水,住户卻完全沒有保障,只嘆自己倒楣!
以下節錄《水務設施條例》第15條「由持牌水喉匠進行的建造等」:
(1)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建造、安裝、保養、更改、修理或移動任何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但持牌水喉匠或水務監督授權的公職人員,則屬例外。
(2)水務監督認為是性質輕微的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的更改或修理工作,或水龍頭的更換墊圈工作,可由不屬持牌水喉匠的人或不屬水務監督授權的公職人員的人進行。
(3)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a)違反第(1)款的規定;或(b)僱用或容許不屬持牌水喉匠的人或不屬水務監督授權的公職人員的人建造、安裝、保養、更改、修理或移動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即屬犯罪。
持牌水喉匠有一定的專業水平,水務署發出牌照是確定他是對水務工程知識勝任才可以,可是政府幾十年也不尊重其地位,任由其他一般未有水準的工人代替其責任而不顧,甚至連監督一下的權利也沒有!不難想像違例的水喉工程多年已百花齊放了。若然物業管理公司或小業主不僱用持牌水喉匠施工則是不是違法呢?
已知本行業未得政府注視,尤幸水務同業仍自強不息,自動組織專業課程努力提升學術知識領域,是可喜的現象,希望有關的政府部門考慮一下改革這個不合時宜的制度。
作者是一群退休的持牌水喉匠
簽文件者負責 工程非由持牌匠進行
持牌水喉匠對有法例而政府又不執行的無奈:我們以前的牌照是通過水務署的筆試、面試和實習試考取得來,要求我們能夠理解施工圖則,各物料正確應用安裝及要熟悉水務條例等等,而現時則要攻讀多年有關水務課程才可以考取。只可惜有關部門有例不依,幾十年來的做法就是簽署文件者便要「上身」,但實際工程卻非由持牌水喉匠進行。承建商投得工程便找水務工程判工,而水務工程判工就找持牌水喉匠向水務署申請開工及報完工,但對地盤的施工就由水務工程判工處理,故地盤施工就要看水務判工的誠信。現時受牽連的行家是不良於行的,相信難以經常到地盤監察工程,不幸而受責,因政府不重視持牌者,一有問題就推在他們身上!
正常每個焊接位的焊料接觸到水的面積,只有如繞過手指頭一小圈的頭髮絲,整個住宅單位焊料接觸到水的面積是微乎其微。衛生部門說得對,只要食水不積存作飲用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在施工極差的情况下焊料會滲入喉管內壁,影響其與水的接觸面積。
試問持牌水喉匠有能力分辨所用的物料合格嗎?房屋署長都是看證書,早期有證書有批文的內地奶粉都搞到出「大頭B」呢! 政府各部門幾個星期都找不到正確源頭,更何况是一名水喉匠呢?而且在供水系統中,接觸過水的組件如龍頭、花灑頭、掣閥、管材、熱水爐具、水泵等等,都可能是重金屬污染來源。
現時的物業管理公司,有僱用持牌水喉匠的相信萬中無一。各有關水務維修,所安裝建造相關的水務工程可想而知是「無王管」!正如前述即使千萬業主家居裝修的喉管工程都是如此。各位政要高官最好驗一下自己的大宅院的水管有沒有受到污染!
政府監察人員睇文件多過睇工程
把關驗收責任:筆者們都比較少做房署工程,行家知道雖然收政府錢可靠,但其施工手續繁複!因政府地盤監察人員日日填寫公文交差,要填報東填報西,睇文件多過睇工程。反而私盤有則師樓委託項目經理和地盤老總處理,實務得多。既然政府工程日日有人監察,為何無人察覺這類錯失,便收貨給住客入伙呢?難道政府工程師的知識還差過水喉匠?還有水務署亦有人收貨,驗水辦合格,又發「滿意紙」給持牌水喉匠,難道他們都心裏興幸有水喉匠一人承擔他們的疏忽失責?
其他國家的合資格水喉匠有專業資格,有一定的地位。在其他先進國家的水務工程一定要由合資格人士建造、安裝及維修,如果由非合資格人員做水務工程,日後如有不妥如爆喉、水浸屋損壞其他室內裝備如電器家俬等,保險公司有權不作出賠償。本港以前有多次熱水爐爆炸傷人事件,其成因都是因為水喉接駁錯誤引起。又有無數水管滲漏,影響上下單位,地台滲水或天花滴水,住户卻完全沒有保障,只嘆自己倒楣!
以下節錄《水務設施條例》第15條「由持牌水喉匠進行的建造等」:
(1)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不得建造、安裝、保養、更改、修理或移動任何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但持牌水喉匠或水務監督授權的公職人員,則屬例外。
(2)水務監督認為是性質輕微的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的更改或修理工作,或水龍頭的更換墊圈工作,可由不屬持牌水喉匠的人或不屬水務監督授權的公職人員的人進行。
(3)除第(2)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a)違反第(1)款的規定;或(b)僱用或容許不屬持牌水喉匠的人或不屬水務監督授權的公職人員的人建造、安裝、保養、更改、修理或移動消防供水系統或內部供水系統,即屬犯罪。
持牌水喉匠有一定的專業水平,水務署發出牌照是確定他是對水務工程知識勝任才可以,可是政府幾十年也不尊重其地位,任由其他一般未有水準的工人代替其責任而不顧,甚至連監督一下的權利也沒有!不難想像違例的水喉工程多年已百花齊放了。若然物業管理公司或小業主不僱用持牌水喉匠施工則是不是違法呢?
已知本行業未得政府注視,尤幸水務同業仍自強不息,自動組織專業課程努力提升學術知識領域,是可喜的現象,希望有關的政府部門考慮一下改革這個不合時宜的制度。
作者是一群退休的持牌水喉匠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