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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革新論》甫出版數天,即引來方駿先生垂青,並以〈政教合一的香港革新論——駁斥方志恒的主體意識〉為題(下稱〈政教〉),指香港革新論對核心價值的重視乃荒唐而危險。〈政教〉雖然用上「駁斥」的重話,但看來該文作者對香港革新論的全部文章尚未完全掌握,以致對部分概念和事實的掌握存在明顯偏差。作為香港革新論的作者之一,筆者感謝〈政教〉一文提出的所謂「駁斥」,讓我們有機會撰文回應,以釐清一些概念和事實,也向讀者進一步闡述我們的觀點。
「民族」、「國家」、「政治社群」、「主體意識」
〈政教〉指出:「是否是香港人只能由法律確定,而任何正當的法律都不可能依據價值認同來決定公民身分,除非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
上述說法,正正就是由於〈政教〉作者混淆了「民族」、「國家」、「政治社群」和「主體意識」等概念所致。
在日常生活,「民族」、「國家」等概念經常被混雜使用,而「民族成員」與「國家成員」在日常用語中也往往混淆不清。例如,當我們說「中國人」時,一方面可指「中國國民」這個「國家成員」概念,同時亦可指「中國這個政治社群的一員」這個「民族成員」的意思。但在學理上,「民族」與「國家」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誠如政治哲學家大衛.米勒(David Miller)於《論民族性》(On Nationality)一書中指出,「民族」(nation,或譯「國族」)是一群期望自治並共同生活的社群,而「國家」(state)則是容許他們共同生活的一種政治制度。後者的成員資格通常有法律條文清楚界定,但前者則往往基於主觀認同。推而廣之,「國民/居民資格」(state citizenship)與「民族認同」(national identification)或可互相影響,但兩者絕無必然關係。例如,一個生活在西班牙加泰隆尼亞,擁有西班牙國民資格的人,既可以自視為西班牙人,也可將加泰隆尼亞人視作自己的身分認同。
香港是否一個民族,社會恐怕未見共識;但「香港人」作為一個有別於中國大陸居民的獨特「政治社群」(political community),則相信是絕大多數香港人都會認同的客觀事實,實際上這也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所清楚界定和保障的。把上述的理論框架放在香港的脈絡,「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法律身分(基本法已有所界定),相當於學理上的「國民/居民資格」;而「香港人」對自己作為一個有別於中國大陸居民的獨特「政治社群」的自我覺醒和堅持,則類近於學理上的「民族認同」,即香港革新論所稱的「主體意識」(self-consciousness):「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既清楚界定和保障了香港實行有別於中國大陸的制度和文化,以「主體意識」或「主體性」來詮釋香港人的獨特身分認同,我們認為是恰當的描述,事實上這也是過去不少香港研究著作所常用的說法(例如陳冠中先生的《中國天朝主義與香港》)。
釐清了「民族」、「國家」、「政治社群」、「主體意識」等概念和在香港的應用情况,就會明白香港革新論所稱的「主體意識」,是針對「香港人」作為獨特「政治社群」的政治論述和詮釋;只是〈政教〉作者概念不清,自己混淆了「國民/居民資格」與「民族認同」兩個概念,錯誤地將香港革新論的「主體意識」論述當作「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法律詮釋,結果作出了「如果只是抽象地提出自由、法治、廉潔等價值,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反對。但是假設真有人聲稱反對這些價值,難道就要剝奪他的公民權利驅逐出境?」的奇怪推論。
「港式國族主義」與「在地核心價值」
事實上,若然〈政教〉作者對民族主義理論稍有涉獵,不難發現香港革新論這種以核心價值詮釋「香港人」身分認同基礎的想法,乃源於「公民價值論」(civic nationalism,或譯「公民民族論」)。「公民價值論」來自19世紀法國哲學界,有別於着重血緣與族裔的「種族血緣論」(ethnic nationalism,或譯「種族民族論」),「公民價值論」認為一個政治社群的凝聚力來自「核心價值」的認同以及共同生活的意願(le désir de vivre ensemble)。而在近年有關香港本土意識的討論中,「公民價值論」早已被廣泛討論與引用(例如,練乙錚教授曾在《信報》撰文介紹,吳叡人教授及孔誥烽教授也在不同媒體引用來分析香港情况)。
香港革新論的其中一個核心主張,是「港式國族主義」,即提出香港人並不排斥港陸兩地在血緣、文化及歷史上的共同淵源(「種族血緣論」面向),但香港人主體意識的基礎,卻在於核心價值認同(「公民價值論」面向)。「港式國族主義」,因此是一種「混合型」(hybrid)的國族意識(見香港革新論中,由恒生管理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陳智傑所撰寫的〈港式國族主義——從種族血緣論到公民價值論〉)。如此看來,〈政教〉的主張(「只有被大多數香港人認同的才是香港核心價值」)其實與由我們所說的「港式國族主義」並無根本上矛盾。然而,何以〈政教〉作者仍會將以「公民價值論」為基礎的香港革新論與北京的「愛國愛港論」相提並論,宣稱它「只是列寧主義『人民民主專政論』的翻版」,甚至得出「現在,香港的本土派也學會這一招了:只有認同香港核心價值才是香港人,只有香港人能參與民主自治,而什麼是核心價值,以及相應的誰是香港人,由誰決定呢?當然是由提出這些價值的革新派了。於是他們成了香港的哲學王,掌握了決定誰是『我城』一員、誰是敵人的權力」之結論?
香港革新論中有關核心價值的討論,可見於由筆者撰寫的〈在地的核心價值——香港人主體意識的前世今生〉,文章參考歷史文獻,論述了「自由」、「法治」和「廉潔」等「核心價值」如何在港英時代由殖民宗主帶到香港,並經歷了數十年的「在地化」過程,演變成為香港的「在地核心價值」,構成了香港人身分的最重要內涵——這些價值絕非抽空無根的「普世價值」,而是植根於香港固有制度和文化的「在地核心價值」。事實上,如果〈政教〉作者有認真讀過香港革新論,不難發現〈在地的核心價值〉一文中,早已解釋為何我們會列舉「自由」、「法治」和「廉潔」為香港的核心價值:根據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的調查,「自由」、「法治」和「廉潔」為最多香港人認為最重要的價值。如此看來,我們既沒有如〈政教〉所指,在民意之前「決定」什麼是核心價值,更遑論「掌握」誰是港人誰是敵人的「權力」。正好相反,香港革新論對「自由」、「法治」和「廉潔」的重視,乃源於「最多香港人認為『自由』、『法治』和『廉潔』最重要」此一客觀事實。除非〈政教〉認為北京定義「愛國愛港」也是經由科學抽樣的民意調查、基於客觀觀察來決定,否則將香港革新論的立論基礎與「愛國愛港論」及「人民民主專政論」貿然類比,不但荒謬絕倫,更顯出〈政教〉作者在閱讀與學術上的粗疏。
正如筆者在〈在地的核心價值〉一文中也有認同,核心價值眾說紛紜。價值與認同,也絕非鐵板一塊、一成不變。正如前述,兩者的確立、發展與演變往往有賴於群體成員的不斷商討與再解讀。觀點可以不同,而熱烈的公共討論,也是民主社會樂見之事。惟我們在高調「駁斥」他人之前,似乎應該先對相關的理論有認真的閱讀、全面的理解。唯有這樣,討論才能深厚,道理才能辯明。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香港前途宣言〉:https://goo.gl/aEZ1D2
參考資料:
.David Miller. On Nationality.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電話調查研究室:〈香港核心價值多元多樣〉。http://www.cuhk.edu.hk/hkiaps/tellab/pdf/telepress/14/SP_Press_Release_20141030.pdf。(上網日期:2015年5月4日)
.練乙錚:〈與《學苑》同學談香港人和香港人意識〉。刊於《信報》,2014年6月19日。
(《香港革新論》網址:http://www.facebook.com/reformhk)
作者是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政治理論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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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國家」、「政治社群」、「主體意識」
〈政教〉指出:「是否是香港人只能由法律確定,而任何正當的法律都不可能依據價值認同來決定公民身分,除非是一個政教合一的國家。」
上述說法,正正就是由於〈政教〉作者混淆了「民族」、「國家」、「政治社群」和「主體意識」等概念所致。
在日常生活,「民族」、「國家」等概念經常被混雜使用,而「民族成員」與「國家成員」在日常用語中也往往混淆不清。例如,當我們說「中國人」時,一方面可指「中國國民」這個「國家成員」概念,同時亦可指「中國這個政治社群的一員」這個「民族成員」的意思。但在學理上,「民族」與「國家」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誠如政治哲學家大衛.米勒(David Miller)於《論民族性》(On Nationality)一書中指出,「民族」(nation,或譯「國族」)是一群期望自治並共同生活的社群,而「國家」(state)則是容許他們共同生活的一種政治制度。後者的成員資格通常有法律條文清楚界定,但前者則往往基於主觀認同。推而廣之,「國民/居民資格」(state citizenship)與「民族認同」(national identification)或可互相影響,但兩者絕無必然關係。例如,一個生活在西班牙加泰隆尼亞,擁有西班牙國民資格的人,既可以自視為西班牙人,也可將加泰隆尼亞人視作自己的身分認同。
香港是否一個民族,社會恐怕未見共識;但「香港人」作為一個有別於中國大陸居民的獨特「政治社群」(political community),則相信是絕大多數香港人都會認同的客觀事實,實際上這也是「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所清楚界定和保障的。把上述的理論框架放在香港的脈絡,「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法律身分(基本法已有所界定),相當於學理上的「國民/居民資格」;而「香港人」對自己作為一個有別於中國大陸居民的獨特「政治社群」的自我覺醒和堅持,則類近於學理上的「民族認同」,即香港革新論所稱的「主體意識」(self-consciousness):「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既清楚界定和保障了香港實行有別於中國大陸的制度和文化,以「主體意識」或「主體性」來詮釋香港人的獨特身分認同,我們認為是恰當的描述,事實上這也是過去不少香港研究著作所常用的說法(例如陳冠中先生的《中國天朝主義與香港》)。
釐清了「民族」、「國家」、「政治社群」、「主體意識」等概念和在香港的應用情况,就會明白香港革新論所稱的「主體意識」,是針對「香港人」作為獨特「政治社群」的政治論述和詮釋;只是〈政教〉作者概念不清,自己混淆了「國民/居民資格」與「民族認同」兩個概念,錯誤地將香港革新論的「主體意識」論述當作「香港永久性居民」的法律詮釋,結果作出了「如果只是抽象地提出自由、法治、廉潔等價值,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反對。但是假設真有人聲稱反對這些價值,難道就要剝奪他的公民權利驅逐出境?」的奇怪推論。
「港式國族主義」與「在地核心價值」
事實上,若然〈政教〉作者對民族主義理論稍有涉獵,不難發現香港革新論這種以核心價值詮釋「香港人」身分認同基礎的想法,乃源於「公民價值論」(civic nationalism,或譯「公民民族論」)。「公民價值論」來自19世紀法國哲學界,有別於着重血緣與族裔的「種族血緣論」(ethnic nationalism,或譯「種族民族論」),「公民價值論」認為一個政治社群的凝聚力來自「核心價值」的認同以及共同生活的意願(le désir de vivre ensemble)。而在近年有關香港本土意識的討論中,「公民價值論」早已被廣泛討論與引用(例如,練乙錚教授曾在《信報》撰文介紹,吳叡人教授及孔誥烽教授也在不同媒體引用來分析香港情况)。
香港革新論的其中一個核心主張,是「港式國族主義」,即提出香港人並不排斥港陸兩地在血緣、文化及歷史上的共同淵源(「種族血緣論」面向),但香港人主體意識的基礎,卻在於核心價值認同(「公民價值論」面向)。「港式國族主義」,因此是一種「混合型」(hybrid)的國族意識(見香港革新論中,由恒生管理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助理教授陳智傑所撰寫的〈港式國族主義——從種族血緣論到公民價值論〉)。如此看來,〈政教〉的主張(「只有被大多數香港人認同的才是香港核心價值」)其實與由我們所說的「港式國族主義」並無根本上矛盾。然而,何以〈政教〉作者仍會將以「公民價值論」為基礎的香港革新論與北京的「愛國愛港論」相提並論,宣稱它「只是列寧主義『人民民主專政論』的翻版」,甚至得出「現在,香港的本土派也學會這一招了:只有認同香港核心價值才是香港人,只有香港人能參與民主自治,而什麼是核心價值,以及相應的誰是香港人,由誰決定呢?當然是由提出這些價值的革新派了。於是他們成了香港的哲學王,掌握了決定誰是『我城』一員、誰是敵人的權力」之結論?
香港革新論中有關核心價值的討論,可見於由筆者撰寫的〈在地的核心價值——香港人主體意識的前世今生〉,文章參考歷史文獻,論述了「自由」、「法治」和「廉潔」等「核心價值」如何在港英時代由殖民宗主帶到香港,並經歷了數十年的「在地化」過程,演變成為香港的「在地核心價值」,構成了香港人身分的最重要內涵——這些價值絕非抽空無根的「普世價值」,而是植根於香港固有制度和文化的「在地核心價值」。事實上,如果〈政教〉作者有認真讀過香港革新論,不難發現〈在地的核心價值〉一文中,早已解釋為何我們會列舉「自由」、「法治」和「廉潔」為香港的核心價值:根據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的調查,「自由」、「法治」和「廉潔」為最多香港人認為最重要的價值。如此看來,我們既沒有如〈政教〉所指,在民意之前「決定」什麼是核心價值,更遑論「掌握」誰是港人誰是敵人的「權力」。正好相反,香港革新論對「自由」、「法治」和「廉潔」的重視,乃源於「最多香港人認為『自由』、『法治』和『廉潔』最重要」此一客觀事實。除非〈政教〉認為北京定義「愛國愛港」也是經由科學抽樣的民意調查、基於客觀觀察來決定,否則將香港革新論的立論基礎與「愛國愛港論」及「人民民主專政論」貿然類比,不但荒謬絕倫,更顯出〈政教〉作者在閱讀與學術上的粗疏。
正如筆者在〈在地的核心價值〉一文中也有認同,核心價值眾說紛紜。價值與認同,也絕非鐵板一塊、一成不變。正如前述,兩者的確立、發展與演變往往有賴於群體成員的不斷商討與再解讀。觀點可以不同,而熱烈的公共討論,也是民主社會樂見之事。惟我們在高調「駁斥」他人之前,似乎應該先對相關的理論有認真的閱讀、全面的理解。唯有這樣,討論才能深厚,道理才能辯明。
延伸閱讀:
〈革新保港 民主自治 永續自治——香港前途宣言〉:https://goo.gl/aEZ1D2
參考資料:
.David Miller. On Nationality.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電話調查研究室:〈香港核心價值多元多樣〉。http://www.cuhk.edu.hk/hkiaps/tellab/pdf/telepress/14/SP_Press_Release_20141030.pdf。(上網日期:2015年5月4日)
.練乙錚:〈與《學苑》同學談香港人和香港人意識〉。刊於《信報》,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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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政治理論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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