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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保護香港力量」成員的退休漢,去年6月20日出席金鐘支持東北發展集會時,兩度揮動手上國旗,拍打一名反東北集會人士的攝錄機,導致對方食指受傷。倪昨被判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裁判官表示,被告倪志榮(63歲)案發時並非蓄意拍打男文員戚維義(38 歲)的手指,但他應該知道如此拍打能傷人,批評倪案發時罔顧後果,襲擊他人。裁判官又表示,倪在公眾地方示威,有公眾拍攝亦屬合理,若倪擔心私穩,應向對方「好言相向、道出原委」。
無律師代表的倪求情時說,當日只是叫戚「行開啦」,沒有惡意,而且參與過多次示威活動,均沒傷人,自己是不會「動不動就動火」。
【案件編號:ESCC1335/15】
裁判官表示,被告倪志榮(63歲)案發時並非蓄意拍打男文員戚維義(38 歲)的手指,但他應該知道如此拍打能傷人,批評倪案發時罔顧後果,襲擊他人。裁判官又表示,倪在公眾地方示威,有公眾拍攝亦屬合理,若倪擔心私穩,應向對方「好言相向、道出原委」。
無律師代表的倪求情時說,當日只是叫戚「行開啦」,沒有惡意,而且參與過多次示威活動,均沒傷人,自己是不會「動不動就動火」。
【案件編號:ESCC13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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