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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爾斯控股有限公司(DSC)繼旗下香港仔及新屯門中心兩間分店遭業主入稟追租收舖後,其沙田連城廣場分店亦遭業主入稟追租。業主指DSC拖欠今年6月及7月租金等費用,日前入稟高院向DSC及兩名出任擔保人的董事追討逾228萬元及交出舖位。
原訴業主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3名被告分別是DSC及兩名作租約擔保人的董事許明順及連惠賢,涉案門市位於沙田連城廣場5樓全層。
租金連管理費欠228萬
入稟狀指出,DSC於2013年2月承租該舖位,租期3年,自今年4月起,舖位月租為84.5萬元,並須每月向原訴方支付管理費、冷氣費及宣傳費共29.4萬元。
原訴方指被告至今未付6月1日至7月31日的租金約169萬元,以及同期的管理費、冷氣費及宣傳費共58.9萬元,要求被告立即償還本金及利息,並遷離舖位。
香港仔添喜大廈業主上周入稟向DSC追討逾67萬元欠租及雜費。DSC本周亦遭新屯門中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入稟要求清還43.2萬元欠租。
【入稟狀編號:HCA1727/15】
原訴業主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3名被告分別是DSC及兩名作租約擔保人的董事許明順及連惠賢,涉案門市位於沙田連城廣場5樓全層。
租金連管理費欠228萬
入稟狀指出,DSC於2013年2月承租該舖位,租期3年,自今年4月起,舖位月租為84.5萬元,並須每月向原訴方支付管理費、冷氣費及宣傳費共29.4萬元。
原訴方指被告至今未付6月1日至7月31日的租金約169萬元,以及同期的管理費、冷氣費及宣傳費共58.9萬元,要求被告立即償還本金及利息,並遷離舖位。
香港仔添喜大廈業主上周入稟向DSC追討逾67萬元欠租及雜費。DSC本周亦遭新屯門中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入稟要求清還43.2萬元欠租。
【入稟狀編號:HCA17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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