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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鞏南﹕有盲點不自知? 還是不敢面對現實?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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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03日 06:35
2015年08月0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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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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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我不懷疑曾志豪兄在7月31日《明報》「觀點短打」中,對於這個很狹窄(港大拖延委任副校長)問題的意見,是出自真心的,而非為了賺取稿費而嘩眾取寵。


我也不奇怪,持此意見者大有人在,甚至佔多數,但我也正是因此而為與曾兄有同樣盲點的港人同胞們,感到悲哀、不幸和憂慮,因為終有一天,持此意見(或是異見)的同胞們,未及醒悟到,他們所處的境地,的確是同日A14版〈王光亞:有港人不適應回歸〉報道所引述的,王光亞所洞察到的境地,因而感到無地自容,因為他們冀望搞成的香港獨立城邦未搞成,而西方國家亦並未接受他們移民。


曾志豪與10位港大院長和一眾衝擊校委會同學們,似乎是有意無意誤解了《基本法》裏對學術自由的承擔,因此形成了對宗主國的敵意,懷疑宗主國不信守承諾。


實際上,10位院長引據基本法第137條,無視先行的第136條,是錯誤的引據。第137條說,「各類院校均可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但是延遲委任陳文敏教授為副校長的決定,並非一個學術自由的問題,而是一個管理架構任用的高層行政管理人員的問題,而第136條才是針對「教育體制和管理」,應該引據的條文,該條文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礎上,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不是院校自行制定。


很明顯,有什麼行政管理上的自由度,是給政府而不是給各院校行使的。此所以,港大校長只是Vice-Chancellor,特首(回歸前是港督)才是Chancellor。那麼,怎能如曾志豪兄所說的,委任陳文敏教授為副校長與否,完全以「物色委員會的建議就是任命的唯一依據」呢?那豈非校委會只是橡皮圖章?事實上,到了高層行政管理的層面,我們再「唔啱聽」,陳的政治取向和往績(track record),是不能不顧的。


希望大家有此胸襟接受事實。


作者是前民航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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