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被裁定串謀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收受近2000萬元案,上訴庭昨日召開指示聆訊,指引各方提交陳辭的時間及長度。上訴庭表明律政司若反對批出上訴許可,法庭已預留一天時間,由一名法官開庭處理申請。另外,郭炳江之子郭基煇表示,父親在獄中忙於寫神學論文。
郭炳江(63歲)、陳鉅源(69歲)及關雄生(63歲)昨由囚車押送至高院應訊,其中許仕仁(67歲)則缺席。據悉,許於聆訊前數天向法庭申請豁免出席獲批。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稱,11月2日將展開上訴,根據實務指示,若律政司反對各上訴人的上訴理據,可要求召開聆訊爭論是否批出上訴許可。律政司須於本月18日向法庭存入陳辭,同時送交各上訴人,上訴方須於本月31日存入陳辭,回應律政司;倘仍需開庭,上訴許可聆訊將於下月8日審理。
各上訴人陳辭限30頁
法官續稱,各方向法庭提議一些限期,存入上訴正審的陳辭,法庭考慮後,下令各上訴方於下月25日存入上訴陳辭。分別代表許和關的大律師蔡維邦及資深大律師白孝華,均表示陳辭長度為30頁,但分別代表郭和陳的資深大律師包樂文及夏偉志,則要求存入50頁陳辭。法官直言4名上訴人陳辭共160頁,頁數太多,下令各上訴人陳辭限於30頁。控方提出陳辭長60頁,及各上訴人要求存入10頁陳辭回應,均獲批准。法官命令控方於10月12日存入陳辭,與郭炳江一方討論後同意各上訴方於10月20日存檔回應陳辭。此外,法庭批准各上訴人要求,把一些審訊呈堂的文件證物放入上訴文件夾,並下令各方整合所需案例,集合於同一文件夾於10月22日存入法庭。
郭炳江陳鉅源申保釋被拒
4名被告遭裁定於2005年6月底至2007年6月底,在許擔任政務司長時,串謀藉公職行為不當罪成,包括在許上任前數天內連環轉帳共850萬元。許、陳及關又被裁定於許改任行會非官守成員時,串謀向許提供1118.2萬元,觸犯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許被判囚7年半、陳被判監6年、郭及關皆判囚5年。郭及陳早前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均被拒絕。
【案件編號:CACC4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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