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綫電視總經理陳志雲、助手叢培崑和無綫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涉嫌藉電視台業務貪污及串謀詐騙案,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擬傳召52名證人(見表),其中37人為無綫人員,包括曾視陳志雲為愛將的無綫董事會主席方逸華等9名高層。據悉隨着起訴塵埃落定,陳志雲短期內會獲批復工。
3名被告昨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等候轉介文件至區院審理。
無綫電視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表示,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公司內部已發出通告,提醒員工不宜討論案情;曾被廉署問話的5名女藝人(見表)有機會成為證人,但公司未接獲通知。他指陳志雲(51歲)及陳永孫(63歲)仍是無綫職工,強調陳志雲仍受薪,但是否如其律師代表昨在庭上所指會出席11月加拿大的國際中華小姐比賽則成疑。
擬召無綫37人 官准10萬元保釋
控方申請3名被告保釋期內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及離港,但辯方指3人因工作難免接觸控方證人和外出公幹,其中陳志雲須定時向名列證人表的管理層呈報工作進度,且他將復職往加拿大參與國際中華小姐比賽工作。叢培崑活躍中港澳娛樂事業,定期出差,且叢只安排工作予陳,安排女藝員出席新書發布亦不涉金錢,針對他的證供亦薄弱。裁判官批准被告以10萬元保釋,其間不得就本案干擾證人,離境前24小時須通知廉署。
陳志雲和思潮廣告及思潮出版社董事叢培崑(28歲)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又被控兩項代理人收受利益,及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的交替控罪。控罪指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間,二人串謀使陳志雲收受思潮廣告共逾12.7萬元,讓陳志雲於去年7月安排無綫藝員亮相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的JC Shop Premium開幕禮,及去年12月陳演出「奧海城全城狂歡邁向2010」內節目之「志雲飯局」。
兩人又被控今年1月至2月,串謀詐騙無綫及女藝人佘詩曼、楊怡、陳敏之、陳倩揚和楊思琦。控罪指思潮出版社須以鑽飾公司Ma Belle的30萬元贊助費,邀請藝員出席陳志雲新書推介活動,但二人隱瞞贊助。
另陳永孫及叢培崑涉去年9月至12月串謀詐騙無綫電視。控罪指新濠博亞(新濠天地)酒店有限公司須按合約支付無綫電視520萬元,但兩人涉挪用其中55萬元。
【案件編號﹕ESCC39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