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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陣﹕公權力需要「正當性」 瘬略l強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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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13日 06:35
2015年08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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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星期四,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在接受電台訪問,談論到如今香港政局時,有感而發,說:「希望任何一位有權力的人士,拿着權力時不要用到太盡。」


雖然范太厚道,沒有指名道姓,但訪問中談到曾德成和鄧國威兩位局長「被辭職」的風波,所以范太想批評的人可謂呼之欲出。


這又讓我想起之前一位新聞界朋友告知我的一件往事。話說特首選舉期間,一位退休高官與我這位朋友分析起唐、梁兩位候選人時說,由過去殖民地到今天特區,政府其實一直都掌握很多權力,但過去無論董班子、曾班子,都懂得節制,沒有把權力用得很盡,但這位退休高官認為梁振英則不然,並預言梁一旦上台,他將會把執政者手上的權力用得很盡。


結果,大家有目共睹,不能不佩服這位退休高官的先見之明及觀人之微。


問題不僅是有權與否

最近連串政治爭議的本質,歸根究柢,都是涉及掌權者如何行使權力的問題。


●特首當然有權更換班子裏的問責局長,但權力卻可以行使得decent一點,可以先和當事人好好溝通,而非最後一刻讓「米已成炊」,才告知當事人並要人即時「執包袱」,之後又出動「蠢人」(借用曾鈺成語),在梁營媒體上「放風」「唱衰」當事人,說兩位局長如何如何不中用,讓人「心寒」(再次借用曾鈺成語);

●港大校委會當然有權表決副校長的任命,但以「等埋首副」為由,反過來漠視「正印」校長的據理力爭,也實在太過荒謬,亦怪不得港大師生校友齊齊嘩然,以至群起力爭。


在這些例子裏,問題不是當事人有沒有權這樣做,正如前述,他們絕對有權,問題是當權力被行使時,究竟有沒有「正當性」﹖又或者,權是否用得太盡,盡到連「正當性」都乾脆省卻了事﹖

Power vs. Authority

英文裏有兩個概念:power 及 authority。中文往往都簡單譯作權力,但在概念上,兩者其實有顯著的差別。


Power的基礎可以是武力威迫、金錢引誘、各賞罰制裁手段,來讓人縱然心不甘情不願,也只得勉為其難地服從,因此,它可以是赤裸裸的。


但authority則有所不同,它有着其「正當性」,往往是伴隨着職務而來,建立在法理之上。所以,authority還會跟你講法律,講道理,講due process,還會講求「服眾」。


所以:

●土豪最喜歡炫耀自己的power,總之是「有錢使得鬼推磨」,「耶穌」最好少講;

●強盜的邏輯就更加赤裸裸,總之是「有強權無公理」、「順我者生,逆我者亡」,就是這般簡單;

●但公權力卻是authority,要講求正當性,要講求讓公眾心悅誠服。


這本來只是政治學的「ABC」。


赤裸裸的權力只會惹來反噬

時至今日,行使authority時的正當性,不單止於它是否符合法律,亦要看它能否有理據足以服眾,讓人心甘情願的服從。


長期欠缺正當性的authority,只會逐漸淪為power。


而當權力是以赤裸裸的形式來行使,欠缺理由,欠缺正當性,不足以服眾,結果只會惹來各種的質疑、挑戰,和反抗,歷史上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長期只靠赤裸裸強權來逼人就範,只會為反抗不斷蓄積力量,終有一天,江河決堤,自身反遭反噬。


香港近年政治上的風風雨雨,本質也只不過是如此。


●特首由小圈子選了出來,手握大權之後,便「過海神仙」,當日什麼「開誠布公」、「香港營」等漂亮說話,都已成過眼雲煙,總之「老子有權」,「有權就使盡」,批評由人批評,大官我自為之;

●至於立法會,建制派只要數夠票,便不惜「夾硬」來,例如財委會前主席吳亮星,就算主持會議,說來說去都說不清,但總之數夠票,便可以「快刀斬亂麻」;

●事到如今,就連大學校委會也變成如此,在一個本應最講道理的最高學府,其最高管治機構也出了「等埋首副」這樣荒謬的理由,就連堂堂港大校長,也無能為力。


不錯,若然你問他們是否有權這樣做,答案是他們絕對有權這樣做,但問題是,當公權力被用得有幾盡得幾盡,又欠缺正當性時,那將是社會反撲、體制崩壞的開始。


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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