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13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差餉物業估價署今日向差餉地租繳納人發出共約30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繳納人應盡快填妥並交回。 署方表示,收集的租金資料會用來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新的應課差餉租值將在2016年4月1日生效。 繳納人收到申報表後,須於21日內填妥及交回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填報「電子表格」。 虛報和拒交申報表皆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25,000元或10,000元,另加相等於少收差餉和地租三倍的罰款。 0 0 0 書籤 回應 (0) 登入即可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