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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處洪水橋 重建後租金增7倍 寮屋變「複式劏房」違法出租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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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16日 21:35
2015年08月1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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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房屋供應緊張,租金高企,鄉郊寮屋亦有價有市。元朗洪水橋有寮屋今年4月改建成兩個兩層「複式劏房」,設洗手間及煮食設備,翌月隨即有租客入住,面積300方呎月租4000元,較同區面積相若叫價逾7000元的單位,便宜近一半;另有約700方呎寮屋亦正改建成6個「劏房」。有律師指出,寮屋無業權,賣買及租賃均屬非法,租客毫無保障。地政總署稱,該處疑有未經批准改建,但業主拒絕署方職員進入查看,已發警告信。


明報記者 廖穎琪

地署:未批改建 已發警告

洪水橋和平新村有約10間早年向政府登記的寮屋,獲暫准存在,總佔地逾萬方呎。部分居民稱是寮屋登記人,早於1970年代起已居於該處,並一直以租地形式向「恒海發展公司」繳租,亦有居民並非寮屋登記人,同樣向「恒海」交租租地,每月呎租約1.6元。


去年9月,「凱聰有限公司」向逾10名寮屋租客發信指租約於去年12月31日屆滿,要求租客「完整交回租住地段給予業主」及「繼續將租金(存)入恒海發展公司戶口」,其後「恒美地產公司」項目發展經理趙國浩曾到該處要求租客搬走,但租約期滿後僅兩戶遷出,包括64及65號寮屋。


據悉,今年1月初,凱聰的股東鄧美兒、恒美的趙國浩等到該處向租客發遷出的最後通牒,當時部分租客稱無力遷出,懇求鄧及趙允許繼續租住該處,鄧及趙向租客開出條件,稱若租客願意暫時遷至毗鄰其他寮屋,騰空寮屋以重建,待重建工程完成後,租客可承租「新的地方」,「150呎月租2000元」,換言之,每月呎租逾13元,較原租金增逾7倍。


300呎月租4000元 隔熱板搭建

有寮屋租客透露,65號寮屋被拆卸後,當中約300方呎地方改建成兩層寮屋,分間成兩個單位,每個單位上下兩層各150方呎,總面積約300方呎,今年4月完成改建後,5月初已有新租客入住;64號寮屋亦正改建,當中約700方呎地方以鐵皮夾發泡膠的「隔熱板」間成6個單位。


和平新村步行至輕鐵洪水橋站只需約5分鐘。中原地產洪水橋分行經理馬斯力說,該區租盤供應少,細單位需求尤大,「若有單位放租,租客一個接一個,約300方呎的單位,月租最低也要約7000元」。


大律師:寮屋無業權 賣買租賃均非法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登記寮屋」僅屬有限度獲政府認可存在,這不等於合法存在,寮屋亦無業權,不論賣買或租賃均屬非法,「即使所謂簽租約都是非法的,租客毫無保障」,而未經政府相關部門批准,亦不可改建。


地政總署回覆查詢時稱,處方人員曾到上址視察,懷疑有建築物在未經批准下改建,涉嫌違規,但地段業權人拒絕寮屋管制辦事處人員進入上址,已發出警告信,要求糾正違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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