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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乎證據決定是否檢控Uber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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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17日 12:00
2015年08月1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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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警方對Uber召喚車服務採取拘捕行動前,已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至於是否檢控,律政司會根據警方提供的證據再作決定。

 

袁國強今早出發往北京前在機場向傳媒重申,如有違法行為,當局定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檢控,不會針對個別公司或人士,也絕對不會厚此薄彼。

 

他說,政府的科技政策是中立的,使用不同科技或平台經營,可以有合法手段,也可以有不合法的手段。無論Uber或其他平台,只要在香港的法律框架下合法經營,便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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