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隨近年內地與香港交流日益頻繁,「港漂族」異軍突起出現在內地的生活圈子中。「港漂」是在內地激烈的競爭環境下突圍而出的非香港出生的「新香港人」,他們不少是在香港高校攻讀學位課程後,就此落地生根。一方面,為了讓這些精英盡快融入香港社會,特區政府以引入人才為目標,積極改善各項政策和行政制度。他們除了身分證號碼上的部分標識存在區別外,「港漂」在生活上與港人無異;而另一方面,「港漂」也備受內地社會關注,在輿論中甚至掀起了「我為何留在香港」和「我為何離開香港」的熱烈討論。
反之則不然,那主動融入祖國圈子的香港精英卻沒有如此幸運。在國家經濟高速增長中,「北漂」是捉緊發展機遇的一群,即使內地人才濟濟,「北漂族」仍能憑藉個人能力素質突圍而出,在祖國創業成功,或受內地企業青睞。更重要的是,在內地高稅率的財政政策下,「北漂」幾乎都是為國庫貢獻的納稅人。不過,這群人卻一直是被忽視、遺忘的一群。
簡政放權中的港人行政審批
近年來,內地興起了一場簡政放權熱潮,多達數百項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國家職業認證被取消和下放,減少了全社會在各項行政手續上所投入的資源和成本。不過,生活在內地的港人並未有所惠及。內地居民縱有農業、非農業的戶籍制度束縛,但相比香港居民所背負的「境外人員」身分,卻是小巫見大巫。
港人北上旅行差旅的情况並不罕見,但是港人要做到暢遊神州卻非易事。作為「境外人員」,港人於內地住宿必須要受「涉外」酒店接待。目前為數不少省份的地方政府規定,涉外酒店需要獲當地旅遊局的三星級認證,方可取得接待港人的「涉外」資格。根據國家有關標準,三星級酒店除了在衛生和安全要求達到優良水平外,還要求酒店方開通國際長途電話、英語電視頻道,並設有中英文標識、前枱接待人員的雙語能力等。這些標準對於國外旅客而言也許是恰當的,畢竟旅客所留下的印象涉及國家整體的形象,茲事體大,但對於自小接受中國語文及普通話教育的港人來說,顯然是難以理喻的。
港人在內地的勞動權益保障問題或更為突出。《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中訂明,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實行「就業許可」制度,需要向當局申領就業證,否則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申領就業證除了要到指定的檢疫醫院開具健康證明外,還需要提取企業營業執照的正本到申請現場等。為此而奔波的部門眾多,需時至少半個月,成本投入之大。有些地方政府為了證明該項行政手續的合法性,在國家的行政規定上變本加厲。例如某些省市規定,企業需要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證明,證明某崗位在轄局內實在找不到所需人員,且所需聘用的是用人單位有特殊需要後,方可聘請港人。
更具嚴肅意味的是,某市政府的就業證辦事指南中,指出就業證辦理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而該法的法律主體是外國人,若套用於港人身上無疑是「犯錯誤」的。又如保障勞動福利的「五險一金」制度,港人一方面無法繳納社會保險,但另一方面,可成功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卻因為無法提供社會保險證明而無法提取。種種制度安排,難以為內地的港人提供安身立命之所。
一國兩制的灰色地帶
港人在內地一直背負着「境外人員」的奇怪身分。什麽是「境外人員」呢?目前在中國眾多法律條文中,並沒有任何一條境外人員的定義。在《國家安全法》中曾提及「境外」的概念;國務院199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中,曾將「境外個人」定義為「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目前內地當局行政的慣例上,也經常將外國人、華僑、台港澳居民納入境外人員範圍,在住宿、駕駛執照甚至火車站購票手續上,與外國人等同處理。我們既無法確定「境外人員」的真實內涵,而地方政府雖將港人區別對待,但卻無從證明這種區別對待的法理何在。
一國兩制的指導原則下,兩地的行政互不干預。面對諸多港人在內地生活的行政問題,兩地政府卻採取消極的處理方式。一方面,特區政府只能通過駐內地辦事處向生活在內地的港人提供暫時的行政協助。而身處「境內」的港人也較少參與香港本土政治,並不納入政客們的視野範圍內。除了那一小撮有幸成為人大、政協的國家精英外,大部分在內地生活的港人並沒有任何有效渠道表達訴求。例如前陣子的生果金風波中,老人家只能通過香港的公民社會組織向政府求助。上述所有的問題,其實只是冰山一角。
消除「境外」身分 以制度重塑國民認同
國民身分認同問題困擾多時。筆者認為,建立國民身分不能只停留在思想層面上,教育僅僅是塑造認同的其中一種方法。制度層面來改變行為和觀念,往往比文化交流、思想教育潛移默化來得更直接有效;國民身分要在制度上接軌,掃除文化融合的窒礙。近年來,不少政界人士為增強兩地深入交流而出謀獻策,提出開放港人在內地投考公務員,或港人可參軍從戎等建言。不過,這些建議都遠離港人的日常生活,難以深入民心。
中港兩地社會血濃於水。上一代港人對內地的牽掛,始終來自於家鄉民俗風情的無限眷戀和中華文化的壯志豪情;而對於生於斯、長於斯的新一代港人來說,卻需要一些新元素,以重新建立與祖國的聯繫。對於積極投身內地發展大潮的香港「北漂」,不應再被納入「境外人員」的灰色地帶中,更不應被視為外國人。作為中國境內的管治主體,中央政府應該積極推動法律改革,帶動地方政府在生活、就業等全方位行政改革,重塑香港人的國民身分和主體,讓港人植根於神州大地。而特區政府也應積極協助於內地的港人,在力之所及的範圍內,向中央政府提出建議以及必要的配合,讓新一代的港人在積極投身祖國的經濟社會發展浪潮中,成為一國兩制下具有歷史代表意義的中國公民。
作者是北京港澳學人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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