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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府向遺屬賠2萬港元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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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19日 21:35
2015年08月19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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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泰國政府司法部以中泰兩文製作了一份賠償通告,通知中國大陸或香港等以中文為母語的傷者及死者家屬,內容顯示傷者將會得到不超過3萬泰銖的診費(約6500港元),每日可獲200泰銖的補償費(約44港元),以及不超過3萬泰銖的賠償費(約6500港元);一旦不幸身亡,其家屬可獲10萬泰銖賠償(約2.1萬港元),並強調住院診費出自泰國政府的稅收,傷者毋須付出一分一毫。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形容賠償金額極低,但欣賞其承擔責任的做法。


保險界讚願擔責 惟金額極低

羅少雄表示,上述賠償額或在當地「好使好用」,但根據本港物價略嫌偏低。他以韓國爆發新SARS為例,韓國政府宣布來韓遊客若感染新SARS可獲3000美元(約2.3萬港元)現金賠償;不幸死亡可獲約9萬美元(約70萬港元),賠償額遠比泰國政府為高。


羅認為泰國政府的賠償金額只是錦上添花,「好過冇」,但欣賞其承擔責任做法,而泰國政府亦是爆炸案受害者,現宣布願意賠償,以示以保障旅客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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