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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淡入貨或構成刑事罪行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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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19日 06:35
2015年08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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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樓評人何熊輝先生撰文指我刻意唱淡入貨,曾淵滄教授則指我在發表「細價樓爆煲論」後人氣急升,但於過去半年大手買樓,很是有趣云云。


我撰文反駁,有老友問我為什麼反應如此激烈,如果唔係就唔怕人講,我老友可能唔了解,如果我唔反駁,即是默認,如果我唔識死,仲同人話刻意唱淡,所以我買到廉貨,唔講大家都唔知,這可能是刑事罪行,如果有人去舉報,無論警方或者廉署都有機會立案調查,所以,我不但要撰文反駁,同時我會聽取法律意見,或者會出律師信,要求批評者拿出說我唱淡入市的證據。


如果沒有,就請作出澄清,雖然,我們知道何熊輝先生只是筆名,但一樣有辦法要求他作出回應,香港的新聞雖然自由,但並不代表可以無中生有,而最簡單解決方法,就是在專欄寫一小段來澄清我唱淡入市這件事,只是他的推測而已。


曾有代理被告發假消息

寫評論文章一定要非常小心,以今次事件為例,原業主或者他們的親屬睇到有關文章,走去有關部門投訴,認為我刻意唱淡令到他們將物業以低價賣給我。老實說,剛剛發表這段評論,無人能夠擔保原業主會不會走去舉報,所以,事情並未了結,或者要做控方證人,證明我刻意唱淡而令到原業主將他們的物業賣給我,如果拿不出證據,就會構成誹謗,所以我認為立刻作出澄清是最明智抉擇。


千祈唔好以為我危言聳聽,我記得大約在2000年,有物業代理為了促成一個新界住宅單位交易,對買家說有國內人士在該屋苑掃了多個單位,樓價必升,但很不幸,樓價不升反跌,2003年到了谷底,那個買家損失不菲,他心有不甘,翻查交易紀錄,發覺在他買樓時,並沒有多個單位交易,於是控告物業代理發放假消息,最後物業代理罪成。所以,評論樓市要非常小心,偶一不慎,就會惹上官非,就太不值得。今次有人話我唱淡入貨,我都想不了了之,但促成其中一個物業的代理話原業主有打電話給他,叫他解釋,他說湯生所講的是細價樓爆煲,而非他所賣的逾2000萬豪宅,但他亦叫我有心理準備,隨時都有機會要向有關部門解釋,說我唱淡人貨的都係。


link.mingpao.com/25522.htm\&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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