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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青年聲稱為掙錢以供玩樂,以兩條鍍金銀頸鏈冒充真金頸鏈,先後到兩間當舖典當,瞞過兩名當舖「二叔公」法眼,騙得2.8萬元。警方其後提醒當舖要提防假金飾,兩當舖始發現受騙報警。無業青年早前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罪,昨被判感化一年,另付訟費500元。
案發於今年3月9日及11日,被告劉智聰(21歲)先後到北角成豐大押和旺角祥勝大押典當兩條假金鏈,各獲1.4萬元。警方5月接獲兩間當舖報案,調查後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因貪心犯案。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並願意賠償,裁判官遂頒下賠償令,下令被告賠償2.8萬元。
【案件編號:ESCC2414/15】
案發於今年3月9日及11日,被告劉智聰(21歲)先後到北角成豐大押和旺角祥勝大押典當兩條假金鏈,各獲1.4萬元。警方5月接獲兩間當舖報案,調查後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因貪心犯案。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並願意賠償,裁判官遂頒下賠償令,下令被告賠償2.8萬元。
【案件編號:ESCC24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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