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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事主崇拜兇手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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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20日 06:35
2015年08月2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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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出生於四川的事主秦嘉儀,17歲離鄉別井到深圳打工,其間認識同鄉唐文蓮。其後兩人先後來港定居,成為密友。曾在涉案單位借宿的唐早在審訊期間,便斷言秦肯定遭被告陳文深殺害,「佢(秦)百分百無可能自殺」,認為秦「無可能仲生存,死得好冤枉,無人無物」。


為陳學英文做正行

唐形容,秦嘉儀為人簡單,口硬心軟,「因為佢(秦)無文化,覺得佢(陳)有文化,心裏好佩服好崇拜佢(陳)。自己無嘅野,好想識有嘅人」。唐指秦曾為了陳而學習英文,但秦始終不是讀書的料子;在夜總會認識陳的秦又為免影響對方,而選擇做「正經嘢」,曾在便利店任職。


秦於案發時的鄰居陳志峰則稱,秦為人冷酷及低調,他曾向秦打招呼,但對方未有回應,兩人從沒有對話;被告則看似斯文,每次到單位探望秦時均穿著西裝。陳志峰形容,被告與秦之間的關係曖昧,被告為唯一曾到單位探望秦的男人,陳志峰在案發前已懷疑被告與秦之間屬於「包二奶」的關係。陳志峰稱,事發前曾見到兩人吵架,但未見雙方動手。


陳志峰指涉案單位在事發後曾丟空一段時間後再次出租。單位雖然先後有不同租客入住,惟多為2個月的短期租約,猜測是業主刻意安排及與本案有關。他稱整個淘大花園的住客均知悉本案,但鄰居大多沒有搬走。本年初搬離淘大花園的陳志峰稱,「我唔驚,又唔係我害佢」,但認為秦應該已經「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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