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話你知﹕跌市可用股票期權做對冲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2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21日 06:35
2015年08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如果手持大藍籌股,但又不想沽出手持股票,可以考慮股票期權。期權是買賣雙方共同訂立的合約。與期貨不同,期權買方只有權利,並無義務,因此並不一定要在合約到期日以指定的價格和數量跟賣方交易合約指定的資產。期權買方須承擔虧損的風險。買入期權合約的投資者需要繳付期權金(Premium),以換取交易相關資產的權利,而沽出期權合約者則可以收取期權金。期權涉及不同的行使價,當中又有時間值及內在值影響,與期指單看指數變動決定賺蝕不同。


認購認沽期權 承擔風險有限

一般而言,購入期權的投資者,可以視乎市况選擇是否在到期日行使交易權利。一旦買方決定行使該合約, 則沽出期權合約者(Option Writer)必須履行合約,進行交易。所以,沽出期權合約一方需要繳付按金,以確保在到期日能夠履行合約,而買方則只需繳付期權金。


涉足股票期權的初階者,最好選擇買入認購或認沽期權,這樣毋須承擔無限風險。只有當投資者持有正股,並想對冲持貨風險時,才應選擇做沽出者。投資者在投資期權時要留意風險,包括期權持有者損失全部期權金的風險。與股票不同,期權運作有一定之時限,所以了解期權可能帶來利潤的時限是非常重要的。


[龍彩霞 理財專題]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